欢迎访问解忧文库网

夏威夷果买卖合同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夏威夷果买卖合同(通用2篇)

夏威夷果买卖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保障甲方购买乙方系列类干果事宜的顺利执行,特制定本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夏威夷果(组合集装箱),单品价格和规格见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产品价目表。

  为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在合同签订后,考虑食品市场价格不稳定因素,交货时如价格上浮,仍按合同价格执行,如下浮,按市场下浮价执行。

  二、数量

  计划订货金额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万元整(具体需求数量由甲方详细统计后将准确数字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数量保证供给)。

  三、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保证食品质量,其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并无过期和变质现象。单品种包装无胀袋、漏气、烂袋现象。

  2、单品包装外观精美大方,须注有产品级别、生产日期、产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等内容。

  3、甲、乙双方对样品进行封存,样品保存在甲方。

  四、质量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相关内容要求执行。对批量供货产品随机抽样,确定与所提供样品质量的一致。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签订本合同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本合同所有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乙方须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否则视为违约,按照本合同相关内容要求执行。

  六、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批量供货时的产品质量不能低于中标样品质量。

  2、在质保期内,在储存方法合理的前提下乙方保证产品质量。

  七、包装标准

  按本合同相关要求。

  八、运输方式和费用

  乙方自行确定适合本合同货物安全交货的运输方式,自行办理运输手续、自行装卸,并负担本合同货物交至甲方卸载验收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九、验收方式

  1、预检:货物抵郑后立即通知甲方前往,并按5‰比例抽查货品质量、包装等是否合格,若不合格,可拒绝收货,或即刻要求供应商调换或补齐货品。

  2、抽查:货物发放过程中,甲方依合同第二条和第三条的约定对每辆货车不同位置放置货品的规格、质量、品相、损伤损坏情况、单包装净重、包装情况等进行随机抽检,单品抽查比例不低于_____%。若合格,三方签字确认;若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现场进行调换,并根据情况加大抽查力度。

  3、抽查的通过并不意味着乙方所供货物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十、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交货延迟或短缺的,每逾期24小时按本合同总金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不足24小时按本合同总金额的_____%支付违约金。

  2、乙方延期交货时间达5天以上的,甲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以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次合同总金额的______%乍为违约金。

  3、甲方在验收抽查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在比例超过_____%甲方有权在后期付款时根据抽查记录对供应商货款进行按比例双倍扣减。

  4、因甲方批量供货产品质量低于原提供样品的质量时,除了按要求及时更换外,还要承担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损失。损失的计算方法按照相关约定执行。

  5、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货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该文档为文档投稿赚钱网作品,版权所有,违责必纠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夏威夷果买卖合同 篇2

  答辩状

  答辩人:济南某设备厂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庞海涛,山东齐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因原告江苏某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答辩如下:

  原告起诉所述事实及欠款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

  20xx年9月29日,答辩人与原告签订一份《供应合同》,对供货条件及方式、交货地点等内容作了具体而明确的约定。其中,《供应合同》第一条对供货条件作出了明确约定:首先是答辩人根据实际需求编制《购物材料清单》,然后是被告根据原告提供的《购物材料清单》进行报价,并确定供货期,最后是答辩人对原告的报价及供货期进行盖章确认。至此,原、被告双方之间就该部分《购物材料清单》中载明的货物的买卖关系方才成立,原告才可以按照《购物材料清单》组织发货。

  原告庭前提供了12张收货单据,金额共计18868767.3元,经答辩人仔细核对,发现原告共提供的12张收货单分别存在下列情况:

  第一、20xx年1月18日收货单两张,货单编号、金额分别为:1401-0161号、703275元;1401-0162号、185550元;20xx年3月12日收货单三张,货单编号、金额分别为:14030108号、111442.5元;号、11033.8元;14030110号、4644605元。上述五张收货单共计货款1475761.8元,均为答辩人提供了《供货材料清单》、原告进行了报价、答辩人签章认可后所发货物,并经答辩人的工作人员签收,原、被告对上述货物存在买卖关系。

  第二、20xx年3月收货单两张,货单编号为:14030241号和14030242号,上述收货单中载明的货物答辩人并未收到,收货方签字人员为闫文芝也不是答辩人的工作人员。答辩人对原告就上述货物提出的诉求不予认可。

  第三、20xx年3月收货单一份,货单编号为:14030120号;20xx年4月22日收货单一份,货单编号为:14040258号;20xx年4月收货单三份,货单分别编号为:14040324号、14040325号、14040326号,上述五份收货单所载明的货物已由答辩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签收,但是上述货物答辩人从未编制《购物材料清单》,原告也没有报价,并经答辩人签章确认,故该部分货物并非答辩人购买,而是原告自行擅自发货,存放于答辩人处的代存货物,对于上述货物,答辩人无付款义务。

  第四、原告供应的型号为:3*4+1*2.5的1926米电缆存在质量瑕

  疵,不能使用,共计18489.6元,该部分货款应在欠款数额中予以扣除。

  鉴于上述事实,答辩人购买原告的.货物价值为1475761.8元,截止原告起诉之日起,答辩人已经分别于20xx年12月9日、20xx年3月12日各向原告支付10万元的承兑汇票,于20xx年5月28日向原告支付20万元的承兑汇票,三张金额合计为50万元。因此答辩人实际欠原告货款957272.2元,而非1598209.8元。

  综上所述,原告起诉所述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答辩人实际欠原告货款957272.2元,而非1598209.8元。望贵院查清上述事实,依法判决,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天桥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济南某设备厂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6日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