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精选17篇)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篇1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就购买______________栋________座________层________号房签订了《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以下简称“认购书”),现双方就认购书做如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买卖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2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方式:买方须于7日内支付首期房款30%,余款70%于签定本认购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
(2)向银行借款方式:
若买方选择银行按揭,买方须于7日内支付不低于________年限以银行最后批复为准,如银行贷款金额减少,首期款将相应增加。
如买方采用银行按揭借款方式付款,由于买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卖方或银行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关按揭资料或不签署相关文件)导致未能成功办理银行按揭借款,卖方有权没收买方已付定金,其余款项不计利息退回买方;由于银行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发生巨大变化等)导致未能成功办理银行按揭借款,买方已付款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回买方。
无论何种原因买方未能成功办理按揭,但同意继续认购本房地产的,买方应在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首期款外的余款。
买方须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支付房款,若买方未按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每逾期______日,买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卖方支付滞纳金。
买方应在付清定金后,自签订认购书之日起2日内按卖方和相关按揭银行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关按揭资料,接到卖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与按揭银行办理按揭相关手续并与卖方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下称“买卖合同”)
认购书中所称的第五条所述“买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1)买方逾期付款超过3日;
(2)买方逾期未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或买方单方解除认购书或本补充协议;
(3)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的其他“买方原因”。若发生上述事由之一,卖方有权终止认购书及本补充协议,有权将标的房地产另行出售,且无须通知买方,并有权追究买方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篇2
卖方: 买方:
注册地址: 国籍: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电话:
地址:
第一条[订约依据与基础]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项目建设情况]
卖方与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签订及,取得位于深圳市区(街道)路,宗地编号为,土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建筑容积率为;土地使用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领取的《房地产证》号码为;卖方经批准在该幅土地上兴建商品房,项目名称为;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业经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标的房地产情况]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房地产项目中的第栋单元层号房(房号以附图中楼层平面图为准、层号以附图中立面图为准),是为本合同标的房地产(以下称本房地产)。
其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厂房/,建筑面积(面积以所附测绘报告为准)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及规则均见附件一。
具体楼层和位置及尺寸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剖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本房地产项目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
第四条[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权益]
本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卖方)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第五条[计价方式和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本房地产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购房总价款:
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总金额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贰、按套计算:
总金额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第六条[付款方式和日期]
买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贰、按揭方式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首期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其余价款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向银行贷款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2.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3.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第七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付款证明]
买方支付购房款后,卖方应开具发票。
买方已经付清购房款的,卖方应当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九条[交付时间和办法]
卖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交付前应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卖方向买方交付时,应发出《入伙通知书》,《入伙通知书》中应注明实际交付的本房地产的套内建筑面积。
买方对卖方所交付的房地产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应对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钥匙出具收条,该收条视为本房地产实际交付的凭据。
卖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经验收同意收楼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交付本房地产的钥匙之日;卖方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入伙期限届满之日。
第十条[交付的文件]
卖方应在本房地产交付时向买方提供有关本房地产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
(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四)《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收楼意见书》;
(六)《业主临时公约》;
(七)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项,卖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二)、(七)项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六)项应由买方填写或签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交付时的验收]
买方收到《入伙通知书》后,应在接到《入伙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按《收楼意见书》内容对本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接收本房地产。
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提出异议。
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
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买方异议事实成立,本房地产视为未交付。
第十二条[卖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共用设施与附属配套项目]
卖方在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时,本房地产项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应一并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经批准分期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进度建设并经验收合格。
卖方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壹、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主张权利;
贰、卖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违约金给买方,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卖方承诺在日内交付该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产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并书面通知买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时间。
第十五条[保修]
本房地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年(国家标准);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为年(国家标准);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年(国家标准);
(五)卫生洁具年(国家标准);
(六)灯具、电器开关年(国家标准);
(七)装修工程年(国家标准);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执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卖方负担,但因买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非卖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除外。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对保修责任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买方。
买卖双方可委托双方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予以检测,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买方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5日内,卖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买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六条[质量]
本房地产因质量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买方在保修期内发现有质量缺陷的,应通知卖方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因质量缺陷经两次以上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安全使用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检测结果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复核确认不能满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须按本合同第十二条之有关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卖方相应减少价金。
本条所涉及检测及复核等费用均可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及复核结果为本房地产存在质量缺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七条[面积差异的处理]面积差异比=----------------------×100%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本房地产价格的,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存在差异,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
(一)差异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差异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下(含本数)的:面积超出的,超出的面积视为卖方无偿赠与;面积不足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该不足部分的价金予买方(扣除0.6%的误差后)。
(三)差异值在±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买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项方式执行。
二、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计算房地产价格,买卖双方对于该套房地产的面积有约定的,适用本条。
第十八条[装置、装修、装饰]
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主要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就未达标准部分进行重新装修。
因重新装修而推迟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处理。
对卖方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方。
但买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这部分装置、装修、装饰的,卖方有义务对其加以拆除,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范,如不符合规范,或其对人体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危及买方健康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更换、处理,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双方对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存在争议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机构进行检测,相关的费用由买方先行垫付。
检测结果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九条[规划、设计变更]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有规划设计。
如确需变更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房地产专有部分的变更,卖方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并依照相关规定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二、本项目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等的变更,卖方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经公证后,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变更,并应自变更方案获批准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所有购房者。
不同意变更的买方有权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解除合同的书面决定;卖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方的,买方亦可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须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卖方不按上述约定的条件擅自改变原有规划设计的,买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解除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权利之瑕疵担保]
卖方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对本房地产的任何权利。
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买方无法取得或者丧失本房地产所有权,或者所有权受到限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本房地产享有权利的,不适用前款之约定。
买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产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卖方提供了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办证义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内,完成本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初始登记。
在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之日起240日内卖方应选择下列第种方式为买方办理《房地产证》:
壹、书面通知买方共同(或委托卖方)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贰、待初始登记时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出具本房地产卖方委托买方自行登记办证的备案申请,买方于本房地产项目初始登记后径自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二条[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如卖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买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取得《房地产证》的,卖方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如延期办证的时间达到120日,则买方有权在该120日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买方实际取得《房地产证》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结构与用途禁制]
本房地产仅作使用,买方不得改变该房地产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若违反此约定,买方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造成卖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前期物业管理]
卖方应依照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以招标/协议方式聘请具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特区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业主委员会在此期间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但不得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宝安、龙岗两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自首个业主入伙之日起计),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费由买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交纳,本体维修基金由买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纳。
卖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买方明示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所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署本房地产项目的业主临时公约。
卖方应依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位置见附图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产,由卖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付本体维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
卖方应按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交纳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第二十五条[文件便利]
卖方应当将本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者其复印件提供给买方,并有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义务: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二)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三)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合同备案]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方有权督促卖方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十七条[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通知书如系单位发出应加盖公章,如系个人发出应有签名。
如无盖章或签名,视为未通知。
买卖双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时,应当签收。
买卖双方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
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
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条[附件与合同组成]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中。
附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卖方所做的售楼广告、售楼书等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壹、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图,共页,为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
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补充和修改]
对本示范文本内容的任何补充和修改,除非是由买方提出的,否则均被视为由卖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第三十二条[生效]
本合同自公证/签章/ 年 月 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篇3
卖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买方: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第一条 [订约依据与基础]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 [项目建设情况]
卖方与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签订 及 ,取得位于深圳市 区 (街道) 路,宗地编号为 ,土地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用途为 ,建筑容积率为 ;土地使用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领取的《房地产证》号码为 ;卖方经批准在该幅土地上兴建商品房,项目名称为 ;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业经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标的房地产情况]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房地产项目中的第 栋 单元 层 号房(房号以附图中楼层平面图为准、层号以附图中立面图为准),是为本合同标的房地产(以下称本房地产)。其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厂房/ ,建筑面积(面积以所附测绘报告为准)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及规则均见附件一。
具体楼层和位置及尺寸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剖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本房地产项目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见附件二。
第四条 [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权益]
本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卖方)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第五条 [计价方式和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本房地产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购房总价款:
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金额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贰、按套计算:
总金额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日期]
买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贰、按揭方式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首期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其余价款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银行贷款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签约之日起 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 %,即: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2.自签约之日起 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 %,即: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3.自签约之日起 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 %,即: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4. 。
第七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贰、 。
第八条 [付款证明]
买方支付购房款后,卖方应开具发票。买方已经付清购房款的,卖方应当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九条 [交付时间和办法]
卖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交付前应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卖方向买方交付时,应发出《入伙通知书》,《入伙通知书》中应注明实际交付的本房地产的套内建筑面积。
买方对卖方所交付的房地产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应对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钥匙出具收条,该收条视为本房地产实际交付的凭据。
卖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经验收同意收楼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交付本房地产的钥匙之日;卖方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入伙期限届满之日。
第十条 [交付的文件]
卖方应在本房地产交付时向买方提供有关本房地产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
(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四)《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收楼意见书》;
(六)《业主临时公约》;
(七)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
(八) 。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项,卖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二)、(七)项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六)项应由买方填写或签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交付时的验收]
买方收到《入伙通知书》后,应在接到《入伙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按《收楼意见书》内容对本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接收本房地产。
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 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买方异议事实成立,本房地产视为未交付。
第十二条 [卖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贰、 。
第十三条 [共用设施与附属配套项目]
卖方在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时,本房地产项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应一并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经批准分期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进度建设并经验收合格(见附件二)。
卖方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按下列第 种方法处理:
壹、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主张权利;
贰、卖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 %的违约金给买方,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卖方承诺在 日内交付该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
叁、 。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产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并书面通知买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时间。
第十五条 [保修]
本房地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 年(国家标准: );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为 年(国家标准: );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 年(国家标准: );
(五)卫生洁具 年(国家标准: );
(六)灯具、电器开关 年(国家标准: );
(七)装修工程 年(国家标准: )。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执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卖方负担,但因买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非卖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除外。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对保修责任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买方。买卖双方可委托双方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予以检测,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买方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5日内,卖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买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六条 [质量]
本房地产因质量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买方在保修期内发现有质量缺陷的,应通知卖方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因质量缺陷经两次以上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安全使用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复核确认不能满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须按本合同第十二条之有关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卖方相应减少价金。
本条所涉及检测及复核等费用均可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及复核结果为本房地产存在质量缺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七条 [面积差异的处理] 面积差异比=----------------------×100%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本房地产价格的,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存在差异,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
(一)差异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差异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下(含本数)的:面积超出的,超出的面积视为卖方无偿赠与;面积不足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该不足部分的价金予买方(扣除0.6%的误差后)。
(三)差异值在±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项方式执行。
二、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计算房地产价格,买卖双方对于该套房地产的面积有约定的,适用本条。
第十八条 [装置、装修、装饰]
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主要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就未达标准部分进行重新装修。因重新装修而推迟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处理。
对卖方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方。但买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这部分装置、装修、装饰的,卖方有义务对其加以拆除,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范,如不符合规范,或其对人体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危及买方健康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更换、处理,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双方对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存在争议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机构进行检测,相关的费用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结果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九条 [规划、设计变更]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有规划设计。如确需变更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房地产专有部分的变更,卖方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并依照相关规定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二、本项目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等的变更,卖方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经公证后,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变更,并应自变更方案获批准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所有购房者。
不同意变更的买方有权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解除合同的书面决定;卖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方的,买方亦可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须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卖方不按上述约定的条件擅自改变原有规划设计的,买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解除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权利之瑕疵担保]
卖方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对本房地产的任何权利。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买方无法取得或者丧失本房地产所有权,或者所有权受到限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本房地产享有权利的,不适用前款之约定。
买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产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卖方提供了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办证义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内,完成本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初始登记。
在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之日起240日内卖方应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为买方办理《房地产证》:
壹、书面通知买方共同(或委托卖方)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贰、待初始登记时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出具本房地产卖方委托买方自行登记办证的备案申请,买方于本房地产项目初始登记后径自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二条 [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如卖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买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取得《房地产证》的,卖方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延期办证的时间达到120日,则买方有权在该120日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买方实际取得《房地产证》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结构与用途禁制]
本房地产仅作 使用,买方不得改变该房地产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若违反此约定,买方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造成卖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前期物业管理]
卖方应依照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以招标/协议方式聘请具有 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特区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业主委员会在此期间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但不得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宝安、龙岗两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自首个业主入伙之日起计),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费由买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交纳,本体维修基金由买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纳。
卖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买方明示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所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署本房地产项目的业主临时公约。
卖方应依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位置见附图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产,由卖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付本体维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
卖方应按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交纳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第二十五条 [文件便利]
卖方应当将本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者其复印件提供给买方,并有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义务: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二)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三)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 [合同备案]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方有权督促卖方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书如系单位发出应加盖公章,如系个人发出应有签名。如无盖章或签名,视为未通知。买卖双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时,应当签收。
买卖双方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条 [附件与合同组成]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件五中。
附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卖方所做的售楼广告、售楼书等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纠纷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壹、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图,共 页,为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补充和修改]
对本示范文本内容的任何补充和修改,除非是由买方提出的,否则均被视为由卖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第三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自公证/签章/ 年 月 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篇4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20__版合同编号: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别提示1.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买方可要求卖方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有关的证明文件,并认真审阅合同内容,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内容。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应向法律人士咨询。
2.为体现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买卖双方可依照约定对本示范文本条款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买卖双方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本合同文本中所留空格填写卖方既定的告知性内容或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内容。斜线“/”前后文字应在□中划“√”做出单项选择。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4.本合同需手写填写的空格,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买卖双方应在本合同的正文、附件、附图中签字或盖章。
5.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处填写的有效文字与符号均视为买卖双方合意内容。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经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在签订时双方应当认真核对,以确保本合同各份内容相同。
7.本合同生效后,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买卖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8.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卖方应及时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备案信息可在深圳房地产信息网查询。
9.本合同题头当事人各为4个,多于4个的买、卖方的基本情况分别作为附件列出。
10.买方不应将购房款直接交给卖方,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预购款汇入代收银行,以便监管。
11.买方需要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时,卖方承诺代办按揭贷款手续的,应书面告知买方办理按揭贷款所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并协助买方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买方无法取得银行按揭贷款的,买卖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深房预买字第号卖方: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国籍:□身份证/□护照号码:委托代理人:国籍:□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国籍:□身份证/□护照号码:卖方:注册地址: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第1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壹、按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1.逾期在90日之内,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90日,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贰、。
第2条[付款证明]买方支付购房款后,卖方应开具发票。买方已经付清购房款的,卖方应当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3条[交付时间和办法]卖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交付前应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卖方向买方交付时,应发出《入伙通知书》,《入伙通知书》中应注明实际交付的本房地产的套内建筑面积。买方对卖方所交付的房地产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应对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钥匙出具收条,该收条视为本房地产实际交付的凭据。卖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经验收同意收楼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交付本房地产的钥匙之日;卖方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入伙期限届满之日。
第4条[交付的文件]卖方应在本房地产交付时向买方提供有关本房地产的下列文件:深圳市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房地产质量保证书》;《房地产使用说明书》;《收楼意见书》;《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上述文件中的、项,卖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项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项应由买方填写或签署。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卖方承担。
第5条[交付时的验收]买方收到《入伙通知书》后,应在接到《入伙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按《收楼意见书》内容对本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篇5
房地产买卖契约
甲方(卖方):
契约人: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契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青岛市 区(市) 路 号 幢 单元 户的住房(房屋所有
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
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整)作为购房定全。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房屋价款分 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具体付款日期、金额和方式如下。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问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本契约签订后,乙方中途梅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 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 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梅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卖买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接有关规定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契约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契约上述条款原则的前提下,就本契约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契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契约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契约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 充 条 款
------------------------------------------------------------------------
(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篇6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市_________建筑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土地使用权),以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元/平方米)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转让款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本宗房地产转让后,产权、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该房地产的一切权利和义务概由乙方享受和承担,协议签订后该房地产旧村改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收取其它费用,不得将此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产权继承给其子女、亲戚或赠与、再出售给他人。
二、付款方式: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另有收据),余款待地块投标后两天内付清(另有收据)。同时,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产权清楚,甲方与外界的一切债务及纠纷由甲方承担,与乙方购买的该宗土地无关。
三、房屋建筑工程由乙方自行安排支付,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建房后,因拆迁等政策性原因引起房地房变动,该房地产产权应属乙方所有,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乙方违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已付款项;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将所收取的款项和乙方投入的建房款在五日之内如数退还给乙方,并应付土地和房地产违约时市场价格叁倍的违约金。
六、在政策可做房产证的情况下,甲方及共有人必须无条件在三个月内把房地产权过户给乙方。过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办理过程中,甲方有义务和责任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报酬,否则应负违约责任。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就此协议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篇7
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的房地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对所售房地产所有权的声明
1、甲方所售房地产是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的公有住房,已取得完全产权并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
2、甲方房地产坐落于____________;位于第__层共__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登记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3、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
①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②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4、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
①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②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另附。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地产总金额为_____人民币。该价款不含税费。
2、双方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元整,
第三条 交纳税费的约定
1、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_____承担。
2、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_____承担。
第四条 房地产交付
1、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及水、电、气的读数等列表记载,在交房时一并交给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3、双方其他约定:。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六条 定金及交房保证金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纳购房定金_____元。
2、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地产,甲乙双方同意从交易总房款中预留_____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交付给甲方。
3、关于交房保证金托管的约定:_____;
4、甲乙双方其他约定: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和不作累加):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则乙方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如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_____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支付违约金;甲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 上述第项执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和不作累加):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则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总额的万分之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如甲方逾期交房超过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 上述第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_____作为违约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均已按规定交纳,单据交买房确认。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甲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迁出。
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乙方承诺和保证: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其他约定
1、_____;
2、_____。
甲方: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年_月_日
乙方: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年_月_日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房地产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
该房地产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号码为______。
第二条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
第三条登记过户手续办理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____________到办理过户手续。
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房地产交接
双方同意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应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另赔偿甲方(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的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条税务承担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刊、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篇9
立合同人:
卖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买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买卖双方现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地产座落于 市 区 路 街 巷(里、坊)号房,《证》证号 号,测量: 图幅地号。
二、该房地产结构层,使用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出售部位为该屋楼(栋)单元(详见房地产证确权面积),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连同室内附着设施。
三、买卖双方议定交易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签定本合同时,买方已按房地产交易价 %元,(大写: 元整)作为定金支付给卖方,余额 元,(大写:
元整),应在 市房地产交易所(简称: 交易所)办理房地产过户之日支付给卖方。
四、卖方或买方不按规定日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
五、签订合同后,买方中途不买,合同即告解除,买方无权请求退还定金;卖方中途不卖,合同即告解除,卖方须双倍退还定金。
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 %缴纳解除合同登记费给交易所;双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记费即定金中的 %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六、本合同签订后,凡违反《 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简称:《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交易所将不予以办理,卖方应将定金退回买方。
交易所将按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经交易所登记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买方各执___份,交易所存档___份。
合同履行后,买卖双方所执合同应交回交易所备案。
立合同人:
卖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买方或委托人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篇10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卖方)乙(买方)丙(中介)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他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出售_______________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乙方委托购买_______________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6、须将其所有房屋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受托人,尤其是有瑕疵的情况(含权利瑕疵与房屋本身的瑕疵),如是否有查封等情况,所以应慎重对待。
7、尤其是提供资料应真实。
8、是按原先约定的房屋状况交付。
9、户口应及时迁出,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最好在交易手续办结前一次结清,以避免日后再有纠纷。
10、佣金和代办费以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时间交付。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和房款。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__________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同时将由代缴的____________(①契税②交易服务费③抵押管理费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予。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条义务
1、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派______________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第六条房款的支付与转付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房款:
1、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
2、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予_______,则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
3、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给_______保存。
4、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_____________(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给保存。
5、甲乙双方在完成_______________(①交易过户签字后②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日内,按售房款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6、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后____日内,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第七条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____天内或于2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见证签字。
第八条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1、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向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向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2)代办产权证费___________元、代办土地证费___________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_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___________前支付。
3、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三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2、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3、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
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___________元。
(2)按标的额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篇11
NO:( )
卖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产权共有人: 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经纪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总部地址: 客服热线:
分部名称: 分部负责人: 分部执照号码:
买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及经纪方在平等、自愿及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经纪方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提供相关服务,并完成其委托服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成交合同。
一、物业标的:买卖双方通过经纪方购买及出售位于重庆市 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
该物业基本情况:房屋建筑结构: 户型: 朝向: 楼层: 总层数: 房龄约: 年;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使用性质:【 】住宅【 】非住宅;房屋取得方式:【 】商品房【 】集资房【 】房改房【 】二手房【 】还房【 】自建【 】离婚【 】受赠【 】继承【 】其他;土地性质:【 】出让【 】划拨【 】其他;权证情况:【 】房产证【 】土地证【 】购买合同;权证号码:【 】 【 】 ;权证期限:【 】满5年【 】未满5年;土地使用期限:【 】出让到期【 】出让未到期;抵押情况:【 】抵押贷款【 】未抵押贷款;权属情况:【 】无共有权人【 】有共有权人(分别为: );房屋现状:【 】房主自住 【 】空置房【 】出租。该房屋出售时一并包含的装修、配套、附属设施有:
(上述物业真实性均以该物业的合法有效证件记载为准)。
二、房款及支付方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整(¥ ),此成交价包含该房屋内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付款:
(一)由买方预先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 ),在支付成交总房款时转为第一部分房款,支付方式如下:
1、买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交纳定金人民币 元整(¥ )支付给卖方;卖方同意三方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将该物业合法有效证件交予经纪方代为托管,用于协助买方办理房产转让过户手续之用。(以经纪方出具文件收据为准)
2、买方在与卖方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补足定金人民币 元整(¥ )支付给卖方。(以上款项以卖方出具收据为准)
(二)付款方式选择如下第 种方式 (只可选一种):
1.一次性付款:除定金外,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整(¥ ),买方须于 之前直接付给卖方。(以上款项以卖方出具收据为准)
2.分期付款
(1)买方同意将首付房款人民币 元整(¥ )(不含定金)于 之前直接支付给卖方;(以上款项以卖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2)买方同意将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整(¥ )于 之前直接支付给卖方。(以上款项卖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3)买方按揭支付剩余房款。买方委托经纪方向 银行申请 年 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按揭贷款由银行直接向卖方所提供银行账户支付房款 元整(¥ ) 。如银行审批通过后的贷款金额和买方申请贷款金额相同,买卖双方应自收到经纪方通知后 日内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物业产权过户手续。因不可归责于买方和卖方的事由导致买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卖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买方应当以现金支付余款;买方或卖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卖方应于一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7日内,将收受的房价款退还给买方。
买方应当预付银行按揭所需的费用 元整(¥ )给经纪方;买方与卖方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申请按揭并递交银行所需资料以及按银行规定签署所需法律文书。如买方在银行按揭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经纪方退还已收取的按揭所需费用。
(三)若卖方产权尚处于银行抵押状态中,买卖双方约定由 还清该物业的银行欠款(具体金额以银行欠款清单为准),赎出该物业抵押在银行的相关证件,并同还款资料一起即时交由经纪方托管,且在第一时间与经纪方一同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相关事宜。如卖方非自行出资偿还银行欠款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办理全权委托公证的,卖方须于 之前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并提供给经纪方指定人员。
(四)买卖双方约定于 之前办理该物业的《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自买方名下《房地产权证》出证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
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并申领新的《房地产权证》;买方需按揭的,须在领取新房地产权证时即时与银行工作人员到有关部门办理该物业按揭抵押登记手续。
三、费用承担:买卖双方此次交易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 承担,该笔税费买卖双方须:【 】 在办理该物业的《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之前存入经纪方指定银行账户托管,委托经纪方代为支付;【 】由买卖双方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规定时间自行支付。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原因发生税费种类或金额变动,买卖双方须按合同约定自行承担所变动税费。同时卖方应保证该物业产权非以继承或赠予方式取得,否则应承担因此所产生的继承税或赠予税。
四、交房:
(一)买卖双方约定交房日期为:【 】卖方收齐全部房款后的 天内;【 】买卖双方自行约定于 卖方将该物业交于买方,卖方在交房时将该物业现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业服务费、电话及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等无偿过户给买方,相关转名费用由买方支付。未开通的设施由买方自行开通。
(二)卖方须于 之前预留人民币 元整(¥ )托管于经纪方处,以保证卖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时间交房,且交房前卖方须结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业服务费、电话及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等)。若未经买方同意,卖方无故延迟交房,卖方同意经纪方从预留定金中扣除按照该物业交房时市场租赁价格以日 元计算房租支付给买方,作为卖方因延迟交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赔偿,若卖方未能在交房前结清上述费用,则卖方同意经纪方从预留定金清偿上述费用。待卖方交房、办理完水、电等过户并结清该物业的一切杂费后,由经纪方将预留定金退回给卖方,届时多退少补。
(三)卖方须于 之前将该物业上所挂户口全部迁出,否则构成对买方违约。
五、卖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产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该物业。若不属完整产权,应将共有人等相关真实情况及资料如实告知并提供给经纪方及买方;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费、租赁、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转让完成前全部结清,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否则构成违约。
六、该物业系卖方以现房、现状、现产权出售给买方,并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买方实地检查及核实该物业及相关产权证明,已知悉卖方及经纪方所告知及提供的该物业的相关情况,买方不得以该物业存在瑕疵等为理而拒绝交易。
七、基于经纪方已提供咨询、介绍、撮合、实地看房及签约等服务,在签署本合同时,卖方应支付经纪方人民币 元整(¥ )的经纪服务佣金;买方应支付经纪方人民币 元整(¥ )的经纪服务佣金。买卖双方若利用经纪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信息交易平台,中途另行委托其他经纪单位交易或私自办理该物业的《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均应当向经纪方承担违约责任,且经纪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
八、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在签订本合同后该物业交易不能最终完成,则视为相关责任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对守约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其损失。
九、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在【 】有《房地产权证》在手;【 】《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在银行抵押中;【 】房地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中;【 】卖方名下房地产权证尚未办出;【 】附有租赁合同(卖方确认承租方已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它 ( )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并自愿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条款,认可其法律效力。
十、违约处理: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均视为对守约方违约,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 】若卖方或买方违约给经纪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支付经纪方在经纪活动中已发生的各项费用及赔偿相关损失;若经纪方违约给卖方或买方造成直接损失的,无条件退还向卖方或买方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并赔偿相关损失;【 】若买方违约,则无权要求卖方返还定金;若卖方违约,则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定金。
十一、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合同他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合同他方提供证明。
十二、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买卖双方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对本合同内容完全清楚明白。系双方慎重做出的签约决定。
十三、补充约定:
十四、在本合同签订前及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口头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有关补充协议。
十五、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 【 】提交 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 】向 房屋所地法院 。
十六、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经纪方:重庆市快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买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 分部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经纪执业人员签名 委托代理人:
经纪资格证号
执业备案编号:
说明:【 】中选择内容,以划 方式选定。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篇12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 ;
(二)房地产座落在__市__【区】【县】__【路】__【弄】【新村】__【支弄】__号___室。(部位:__ )房屋类型:__ ;结构:__ ;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__币)计__元。(大写):__仟__佰_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__倍】【价值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 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 份,___和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出卖人:买受人:
年月日年月日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篇13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卖方将座落在 区 街 号
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附属建筑物 出售给买方,并将与出售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买方。
买方已对上述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买。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三、房产买卖成交后,在房产交易主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四、卖方保证上述房地产合法,权属清楚。
双方签约后,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卖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负责赔偿。
五、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并经房产交易主管机关批准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毁约。
七、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 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房产交易主管机关存档贰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卖 方: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买 方: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篇14
委托人(出售方): (简称甲方)
委托人(买受方): (简称乙方)
受托人(中介方): (简称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所有权人
共有人
房屋坐落
丘号
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
土地证号
房屋来源
房屋售价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其它情况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①产权转移、③房款拨付、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乙方委托丙方购买以上房产,并代办①产权房、③房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房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______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 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 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 丙方代缴的 ①、②(①契税②交易服务费③抵押管理费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条 丙方的义务
1、 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 丙方派 蒋信用 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 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 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 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 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 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第六条 房款的支付与转付
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二)种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
(二)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于丙方,则丙方将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
1、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2、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3、甲乙双方在完成②(①交易过户签后②乙方领取产权证后)二日内,丙方按售房款10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4、待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限电视、电话、物管等费后三日内,丙方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三)三方约定: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一天内或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
第八条 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1、2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0.5%,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二)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1、2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1.5%,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代办产权证费¥_______元,代办土地证费_____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_____ 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____________前支付给丙方。
(三)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1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____________元,
2、按标的额的5%,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1项进行解决:
1、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执业经纪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经再次协商,对本合同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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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丙方:(签章)
二o 年 月 日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篇15
深房现买字第号卖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国籍/籍贯: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国籍/籍贯: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国籍/籍贯: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国籍/籍贯: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地产的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房地产坐落于深圳市区路幢/座号房,位于第层,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地产用途为,房地产内附着设施见附表,《房地产证》号。
第二条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卖给乙方,售价为人民币/港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交易前办妥上述房地产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港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地产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乙方逾期支付全部价款超过日即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所付定金,并有权将上述房地产售予他人。
第五条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房地产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逾期交付即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地产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并按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买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地产证书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权归乙方拥有。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甲方应将该宗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复印件交给乙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乙方。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产权登记部门保存的合同副本为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须经双方签章。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_________________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市规划国土局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自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房地产经纪人及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篇16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市_________建筑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土地使用权),以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元/平方米)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转让款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本宗房地产转让后,产权、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该房地产的一切权利和义务概由乙方享受和承担,协议签订后该房地产旧村改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收取其它费用,不得将此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产权继承给其子女、亲戚或赠与、再出售给他人。
二、付款方式: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另有收据),余款待地块投标后两天内付清(另有收据)。同时,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产权清楚,甲方与外界的一切债务及纠纷由甲方承担,与乙方购买的该宗土地无关。
三、房屋建筑工程由乙方自行安排支付,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建房后,因拆迁等政策性原因引起房地房变动,该房地产产权应属乙方所有,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乙方违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已付款项;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将所收取的款项和乙方投入的建房款在五日之内如数退还给乙方,并应付土地和房地产违约时市场价格叁倍的违约金。
六、在政策可做房产证的情况下,甲方及共有人必须无条件在三个月内把房地产权过户给乙方。过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办理过程中,甲方有义务和责任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报酬,否则应负违约责任。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就此协议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家属成员(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 篇17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卖方代理人: 买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
工商注册号:
备案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宗买卖房产状况:
1、房屋座落: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 区
2、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积: ㎡、共有面积 ㎡附属间面积 ㎡)
(详见榕房权证 字第 号)(土地使用证 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号)
3、成交价格: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 (币种)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其中:房产买卖价为 (币种)(大写) 佰 拾 万 仟 拾 元整(¥ );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 (币种)(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4、成交细目:
1)配套:
2)家电:
3)家具:
4)其他: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条、中介服务方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 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三条、委托中介服务事项:
1、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买卖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2、 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为其提供房产成交后代理服务。
第四条、中介服务范围:选择下列第[ ]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及房产转让协议并促成交易成功;
3、房产行销推介;
4、为当事人代办房产评估手续;
5、代办权属过户手续;
6、为乙方办理 〔注:填写①商业银行按揭贷款、②公积金贷款、③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手续;
7、代办房地产公证、见证手续;
8、协助甲、乙双方收集过户资料和为其房地产买卖契约代书;
9、协助办理相关配套事宜,如水、电、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及物业交接过户手续;
10、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移交;<
11、其他 .
第五条、中介服务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2、丙方提供的相关房产成交后的代理服务至甲、乙双方办结各项交易、过户、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条、中介服务费(包含中介服务佣金和相关代理服务费)
1、中介服务佣金: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a、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
b、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
*2、交易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有关款项约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成交后代理服务手续。
a、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务费 (币种)(大写) 仟 佰 拾 元(¥ )
b、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务费 (币种)(大写) 仟 佰 拾 元(¥ )
*3、按揭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六款约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为乙方提供按揭服务。
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务费 (币种)(大写) 仟 佰 拾 元(¥ )
第七条、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1、丙方承诺按交易程序(另定补充协议)规定的工作日为甲、乙双方妥善办理有关事项。甲、乙双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交易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按时向丙方交付有关资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有关事宜。若因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原因造成手续办理的延误或无法办理,丙方无过错的,由资料提供的延误方承担责任,丙方的工作日相应顺延;
2、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备案证》等,房地产经纪人应出示《经纪人资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积极配合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以配套设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涉及的税费及其他当事人应承担的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手续;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督促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转让信息;
2、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2) 房屋权属证书;
(3) 土地使用权证;
(4) 其它相关资料: .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4、甲方应配合乙、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与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对上述房产现状作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产;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向丙方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材料;
3、乙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定金
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支付定金 (币种)(大写) 万 仟元整(¥ )给甲方(定金可抵作购房款)
如果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选择下列[ ]种方式确保交易安全:
1、暂时将全部定金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收据;
2、暂时将部分定金 (币种)(大写) 万 仟元整元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其余定金直接交与甲方,丙甲两方分别按照收取定金数额出具收据;
3、 .
第十三条、费用承担方式:
1、交易税费由 方承担;
2、土地证费:办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 承担;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 承担;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 承担;
4、原始费用的结清:甲方应结清移交前的水、电、物业管理、 等
的费用。乙方在接收该房产时须验收上述约定的各项交付细目,交接确认后甲方不再负责;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购房款及其他费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属违约行为,乙方违约的其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丙方违约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的服务费用并支付违约金给甲、乙双方违约金数额 ;
2、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如果丙方有过错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转让协议补充所约定的交易程序规定的期限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选择本条第一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日万分之 );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可以选择本条第1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按日万分之 );
4、丙方作为居间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的义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丙方作为甲、乙双方授权的代管方,对所代管的资金及权属资料的安全负责,若因丙方责任造成资金损失或资料遗失、损毁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在甲、乙双方未改变上述交易条件,交易程序正常执行的情况下,丙方保证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该房产。因丙方工作不尽责,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接收房产过户的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违约处理时限:自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超过10日,丙方即向违约方发出挂号信促其履
约,寄出邮戳即日起超过15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依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第十七条、本合同解除条件:出现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单方依法解除合同,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本合同解除时,房屋转让补充协议同时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在三方具结后,丙方将监管的房产权属资料交还甲方,将监管的定金及购房款交还乙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暂时将全部定金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收据;
2、暂时将部分定金 (币种)(大写) 万 仟元整元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其余定金直接交与甲方,丙甲两方分别按照收取定金数额出具收据;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费用承担方式:
1、交易税费由 方承担;
2、土地证费:办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 承担;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 承担;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 承担;
4、原始费用的结清:甲方应结清移交前的水、电、物业管理、 等的费用。乙方在接收该房产时须验收上述约定的各项交付细目,交接确认后甲方不再负责;
5、
第十四条、购房款及其他费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属违约行为,乙方违约的其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丙方违约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的服务费用并支付违约金给甲、乙双方违约金数额 ;
2、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如果丙方有过错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转让协议补充所约定的交易程序规定的期限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选择本条第一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日万分之 );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可以选择本条第1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按日万分之 );
4、丙方作为居间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的义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丙方作为甲、乙双方授权的代管方,对所代管的资金及权属资料的安全负责,若因丙方责任造成资金损失或资料遗失、损毁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在甲、乙双方未改变上述交易条件,交易程序正常执行的情况下,丙方保证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该房产。因丙方工作不尽责,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接收房产过户的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违约处理时限:自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超过10日,丙方即向违约方发出挂号信促其履约,寄出邮戳即日起超过15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依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