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购销合同(精选2篇)
塔吊购销合同 篇1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满足需方项目施工的需要,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要求:满足GB/T5031-20xx规定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交货方式按本条款第 (3) 条执行。
1、需方自提 :。
2、供方送货: 供方负责运输,货至交货地,。
3、其他方式
(二)交货时间:
(三)交货地点:巴塞罗那俱乐部昆明海埂青训基地项目工地现场。
(四)交接货人 :供方交货人: 需方收货人: 任何一方联系人若发生变更,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五)装车、运输及卸货费用承担按本条款第 2 条执行。
1、供方仓库的装车费用由方承担,货至交货地,卸货费由 方承担。
2、其他约定
四、产品验收
(一)数量验收:
1、本确认单仅代表对供货数量及外观的认可,并不能解除供方对产品内在质量所负的责任。
2、供方供货清单必须加盖公章,清单数量必须明确标注件明细,方便需方验收。
(二)产品质量验收:
1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需方应在数量及外观签收15日内书面向供方提出,供方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3日内予以回复,并按需方要求给予解决 。
2、本合同中材料质保期为从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六、结算方式按本条款第 (三) 条执行。
(一)现款现货。
(二)对账结算:本合同中的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收货数量与合同单价乘积为准;合同签订,需方即向供方支付 作为预付款,开始供货;双方按 进行对账结算,结算时间为 ,需方于 向供方支付 ;
(三)其他约定至合同价的95%,留5%作质保金,质保期满10日内结清全款。
七、款项支付方式及发票开具
(一)支付方式按本条款第 1 条执行。
1、银行转账支票。
2、现金支付。
3、电汇支付(款项电汇前供方必须提供确认函并加盖公章明确相关电汇信息)。
4、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1)需方以供方承担需方承担月银行承兑贴息;
(2)需方承担贴息部分,按同期银行贴息率,双方认可后,由供方统一办理贴息,其费用由需方支付给供方,供方开具发票。
5、以其他支付方式约定:
(二)发票开具
1、收款时供方必须按;
2、由于供方未按需方要求开具发票或完善相关付款手续,需方可拒绝付款。 八、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需方的权力和义务
提供给供方材料进场时的堆放场地;在供方进行现场组装时停止对塔吊的使用,并提供必要的电源。
(二)供方的权力和义务
进入施工现场后,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本人、需方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供方车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各类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生产;进入现场的各类车辆设备确保噪声、排放等达标,材料的运输过程中注意密封不洒落,装卸过程中确保安全、不扰民、不乱扔废弃物,并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
九、违约责任:
定时间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 1 ‰的违约金;需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按违约款金额计算,每天支付 1 ‰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 10 %
十、其它约定事项
(一) 针对售与需方的塔吊监控系统,供方另附售后服务承诺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若因不可抗力(暴雨、大雪、水淹、地震和狂风等)导致本合同所供材料出现供应及质量问题,不视为供方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始生效,至质保期结束、货款两清 失效。
十三、本合同壹式 捌 份,供方 肆 份,需方 肆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购销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签名: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名称:__一台,独立高度。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标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三、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1、承租人对租赁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赁物返还经双方检查验收,必须能正常运行使用,如造成租赁物人为损坏、丢失,由承租人照价向出租人赔偿。
2、在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费、材料费、配件费均由出租人承担。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变更:
1、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新物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意将租赁物资转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物,如有发生,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赔偿所有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1、进场的拉运费、安装费由承租人承担。
2、退场装卸费、拆卸费、拉运费(在东胜至康巴什范围内)由承租方承担。安装费、维修费、电动机损坏、人工工资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因出租的机械设备的各项技术安全资料不齐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出租人承担。
4、计费时间:
(1)、租金计算按安装调试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按退单日期计算。起止时间双方签订协议为合同附件。
(2)、如冬季不退还,按实际停工及复工时间计算。
5、出租方必须按时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机械发生故障须及时维修,如不及时维修造成的工期延误,所有的经济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
6、由承租人人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运行时,申报出租方,办理退还塔吊建筑机械的协议手续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年__月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