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洋房买卖协议(通用12篇)
商品洋房买卖协议 篇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内的相关及未尽事宜,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本补充协议,全部销售依据《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业主临时规约》及该商品房的使用和工程保修等信息,甲方承诺上述信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按照乙方要求做出了合理说明,乙方已清楚且无异议。
一、对购房款项支付的补充约定:
(一)本合同以人民币计价。
(二)乙方如以外汇现汇付款的,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将款项结汇成人民币,并以实际到达甲方账户且甲方可以自由支配的人民币金额为乙方支付的金额,以实际到达甲方账户并且甲方可以自由支配的日期为付款日期,与该支付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以银行转账、票据或汇款的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任何款项时,以实际到达甲方账户并且甲方可以自由支配的金额为乙方支付的金额,以实际到达甲方账户并且甲方可以自由支配的日期为付款日期,与该支付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与购房款实际支付人(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不一致的,则乙方与实际支付人应向甲方出具付款的书面说明。
(四)对按揭付款的补充约定:
(1)按揭付款是指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款贷款,在乙方获得贷款银行发放的购房款贷款后将前述全部贷款作为购房款支付给甲方。
(2)乙方应于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前付清房屋总价款扣除乙方拟按揭贷款数额以外的所有房款(乙方已付定金(若有)转为本期购房款),并于合同签订当天付清由政府规定的相关规费、税费、贷款产生的各项费用。若乙方逾期支付前述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3)乙方选择按揭付款的,乙方需自行到人民银行进行征信查询(甲方不负责查询),如乙方婚姻状况为已婚,则需查询夫妻双方征信,并出具《个人征信报告》,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提交给办理按揭贷款的银行。
①乙方已知晓银行办理按揭的要求,并同意按照按揭办理银行的要求在本条约定的时间,即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同其选定的贷款银行签署按揭合同,在签署按揭合同时按贷款银行的要求提供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资料清单乙方已于认购该商品房时收悉)和签署其他相关贷款文件。若乙方未按约定期限签署按揭合同或未按约定期限提供按揭所需资料和签署其他相关贷款文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上述拟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②删除主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1项约定内容,并另行约定为: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单方行使解除权的,乙方应在解除权形成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逾期视为乙方愿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行使解除权后,甲方应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将已经收到的购房款及利息(利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计算期间为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止)退还给乙方。双方同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不应理解为“甲方的原因”:①甲方向乙方提供按揭贷款信息介绍;②银行在甲方售楼现场设点进行宣传推广及业务受理。
③主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2项规定“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应在按揭银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 7 日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在此期限内,不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鉴于实践中按揭银行并不就拒绝提供贷款发放提供书面理由和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同意,将此项改为“除非乙方能证明是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否则乙方应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7日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在此期限内,不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但此期限之后,乙方应按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第2)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及本协议所指的“乙方的原因”应理解为基于提供按揭贷款银行判断标准,乙方作为借款人自身的主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①乙方及其配偶自身条件不符合银行现行有效的贷款政策;②乙方及配偶资信不良;③乙方及配偶未及时全面提供贷款申请资料;④乙方及配偶未满足银行贷款条件的其他情形。
④鉴于在签署本协议之时,甲乙双方均已知悉银行贷款等政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并对此协议已有充分认识,故双方确认,银行因政策原因或乙方不能满足银行审贷要求原因拒绝向乙方发放贷款或发放贷款少于乙方申请金额的,属于乙方原因,乙方应按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第6)项之约定履行义务。
⑤甲、乙双方同意删除主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3项的约定内容,并另行约定为: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由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或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此解除的,甲方应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将已经收到的购房款及利息(利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计算期间为甲方受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之日起至甲方受到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止)退还给乙方。
⑥乙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具体额度、成数、利率及年限以提供按揭贷款银行的最终批准为准。如银行未批准乙方贷款申请或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乙方申请的额度不一致的,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在银行批准是否贷款或贷款额度确定之日10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所有的购房款或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乙方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乙方逾期支付前述款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⑦乙方以按揭方式付款的,鉴于乙方在申请按揭贷款时,贷款银行是以甲方为乙方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为前提的,故乙方承诺:如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息及违约金等)的,乙方应自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全额偿还甲方已被扣划款项,并按甲方代其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⑧如因乙方出现逾期偿还按揭贷款本息达到按揭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或乙方作出按揭合同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贷款银行解除按揭合同。在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代乙方偿还全部未清偿之贷款余额(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息及违约金等)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商品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费、税费、罚息、违约金、律师费等)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⑨发生上述第②项约定的情形时,若乙方已经入住该商品房的,乙方应将商品房恢复原状,且乙方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30日内将该商品房交还给甲方,甲方不补偿装修费用。若乙方逾期未将该商品房交还甲方的,除②所述违约金外,乙方应另向甲方支付该商品房总房款1%的违约金,还须按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元的房屋使用费。
⑩该商品房的权属证书过户至乙方名下后,因乙方原因导致贷款银行解除按揭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将该商品房转让给甲方或要求乙方以货币方式向甲方清偿代乙方承担的所有款项。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费、税费、律师费等)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11乙方同意在获得贷款后,按贷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因乙方原因未及时还本付息而导致贷款银行向甲方扣收贷款本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的,乙方应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还款通知之日起10日内到甲方处支付上述款项,并承担自银行扣款之日到乙方归还之日期间的利息(每日按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一(计算);如乙方逾期未能归还欠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因甲方行使追偿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办案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12原则上甲方为乙方引荐贷款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若乙方自行联系贷款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以支付购房款的,甲方不予提供任何资料和协助、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和担保等方面的配合,并且乙方承诺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20内将按揭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逾期则按本条第(四)款第2)项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五)对购房款项支付的其他补充约定:
(1)无论乙方选择何种付款方式(含分期付款最后一笔款支付时间约定在约定的交房时间之后的),只有当乙方全额付清购房款(其中按揭付款的则须甲方已全额收到银行发放的按揭款)及相关税费后,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交房及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乙方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前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甲方有权相应顺延房屋交付期限及房屋产权办理期限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无论乙方选择何种付款方式,若乙方逾期支付任何购房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3)因乙方逾期付款,导致甲方起诉乙方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支付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办案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4)乙方选择以分期付款方式或按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变更付款方式的,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不变。
二、 对本合同第六条作如下补充约定
将本条第二款如下内容“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全部变更为“甲方应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将已经收到的购房款及利息(利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计算期间为甲方受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止)退还给乙方”。
三、对本合同第九条作如下补充约定:
删除本条第1款第(2)项全部约定,另行约定为:逾期超过90日(与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对本合同第十条作如下补充约定:
甲方按本条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已付房价款在扣除该违约金后,尚有剩余款项的,由甲方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而遭受的损失,不足部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五、对合同登记备案的约定:
(一)预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和按揭银行审批完毕后(若有,此两时间以后者为准)的60日内,由【甲方】【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本商品房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其中60天是指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期限,并不是办结时间。受政策及专业部门有关规定、不可抗力、工作程序的影响,造成不能按本条约定办理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须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甲方代办合同登记手续。乙方应在《合同》登记备案之前向甲方付清应付购房款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和提供所需资料,缴纳标准以本项目所在区域相关主管部门规定为准。乙方未付清应付购房款,或乙方未缴纳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或未提供规定所需资料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不按上述约定时间为乙方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且所引发的逾期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对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一)乙方同意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甲方代办权属登记手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向甲方递交办理权属登记所需的资料;缴清房款、税款、公共维修基金和手续费等费;并完善相关手续。否则,引起的逾期办证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履行上述义务超过6个月的,甲方解除为乙方代办权证的义务,由乙方自行向产权办理机构办理该房屋权证。
(二)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和按揭银行审批完毕(若有)并乙方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五)款义务后的90日内,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其中90天是指甲方将相关资料报送交易登记机构并取得受理单的期限,并不是办结时间。受政策及专业部门有关规定、不可抗力、工作程序的影响,造成不能按本条约定办理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乙方至甲方处实际办理完毕房屋交付验收手续并乙方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五)款义务之日起18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其中180天是指甲方将相关资料报送交易登记机构并取得受理单的期限,并不是办结时间。受政策及专业部门有关规定、不可抗力、工作程序的影响,造成不能按本条约定办理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所约定的关于合同登记备案期限、产权登记期限及预告登记期限的天数特指工作日。
八、对交房手续的补充说明:
(一)若乙方未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缴清房款、税款、公共维修基金和手续费等费用,则甲方有权暂停交房,直至乙方缴清为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期交房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对于现售商品房的,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具体接房时间,乙方在签署完毕《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完全部房款后的30日内前往同诚悦府现场办理接房手续。若乙方选择按揭付款的,则在首付款全部付清且银行按揭款全部到甲方账户后的30日内前前往同诚悦府现场办理接房手续,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和前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后到时间为准。乙方最迟应在本条约定的交房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房屋交付验收手续。乙方逾期办理交付验收手续的,合同约定的交房日视为房屋交付之日,视为乙方认可并接收房屋。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甲方不予交付房屋的情形除外。
(三)对合同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的乙方可拒绝办理接房手续之“正当理由”是指:
(1)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甲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
(2)该商品房不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约定的交付条件的。
(3)甲方拒绝出示《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
除前述正当理由外,乙方以其它任何理由和原因未按约定期限履行接房义务的,自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该商品房已交付,甲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自本协议约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承担该商品房毁损、灭失的风险,开始计算该商品房的保修期,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以及任何其他杂费等)即由乙方承担。若因业主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接房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给甲方增加的其它费用,也应由乙方承担。
(4)不可抗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受政策或专业部门或机构有关规定的影响且甲方出示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证明文件的。
②受相关部门或机构控制的市政配套设施批准或安装延迟的影响且甲方出示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证明文件。
③施工中因异常恶劣天气影响、发现文物古迹、爆发或较大规模瘟疫(传染病)影响施工进度且甲方出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文件的。
(5)对本合同第十六条的“商品房质量”,甲方和乙方约定如下:
①在甲方交付该商品房时,若该商品房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约定即表明该商品房已达到交付条件。经设计、地勘、建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当与乙方共同查验收房。若在接房查验时发现有本合同第七第2款约定以外的其他问题的,乙方仍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办理完毕接房手续,不得因此拒绝和延迟办理接房手续,甲方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但甲方应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标准负责修复,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修复事项的完成。乙方自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物业服务费及其它杂费和支出。
②甲方出卖的商品房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具备了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即使在该商品房交付后发现上述及其他质量问题,甲方也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6)乙方在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应付房价款、违约金(如有)、委托甲方代收代缴的物业维修基金、规费、税费、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如有)及其它费用(如有)并签署房价款的结算协议、办理完毕房价款结算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推迟将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乙方直到乙方按前述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义务,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自甲方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该商品房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用以及任何其他费用等)即转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前来办理接房手续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给甲方增加的其它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于合同约定交房之日完善房屋交接手续,乙方若延期接房的,按《业主临时规约》的规定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房屋其他费用。
九、对保修责任的约定:
(一)在甲方需使用乙方所购商品房空间对乙方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时,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进行保修并提供必要的便利。若在维修过程中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对乙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若乙方不提供便利或拒不协助的,因此对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照《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但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将不再承担保修责任:
(1)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
(2)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的。
(3)乙方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或不当装修的。
(4)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的。
本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制定的《业主临时规约》。
十、对合同第十九条的补充说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或授权他人无偿使用本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和外墙面。
十一、对花园、露台、地下室、屋顶、外墙面等的补充约定:
(一)乙方同意放弃每一幢楼附带的露台。
(二)乙方同意放弃购买房屋所属楼栋屋顶的使用权。
(三)乙方同意放弃购买房屋所属楼栋的天井处结构板、楼梯间屋顶的使用权。
(四)乙方同意虽然有上述约定,但不影响乙方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缴纳相应物管费及相关费用。乙方购买的物业附带的露台、屋顶、底层花园、地下室等附带空间(若有),不影响房屋价款(合同明确约定计算价款的除外),也不影响乙方购买本物业,即:若有变动,既不会影响房屋总价款,也不会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五)乙方所购买物业若附带了露台、底层花园、地下室、屋顶等,则使用所产生的维修、维护费用由使用的业主自行承担。已布置的公共管线、通风口等公共设施,乙方不持异议并不能损坏或影响其使用并提供维修方便。乙方使用所购商品房附带的花园、露台,不能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利益,不能放置可能损害建筑物本身的物品。乙方不能改变、移动甲方原建隔离墙或绿篱(包括形式、位置和高度等)。乙方不能损坏花园内外设置或预埋的公共设施。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承诺,若乙方对其所在的房屋及相邻区域进行改造的,其责任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改造不得影响小区整体美观、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安全、不得给其他业主造成不利影响,否则由此造成的纠纷及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对规划或设计上属特定房屋买受人的附带花园、露台、地下室、屋顶等,乙方同意由购买该房屋的业主或实际使用人享有专有使用权。乙方放弃使用并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侵害其专有使用权,且乙方保证要求乙方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和房屋权属承继人均保证遵守本条约定。如因此导致乙方(包括其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和权属承继人)向甲方或上述特定房屋买受人主张权利的,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八)乙方所购买物业若附带了露台、底层花园、地下室、屋顶等未计入本商品房计价面积及定价因素,以实际交付面积和利用状态为准,不影响本商品房的交付,乙方不得因露台、底层花园、地下室、屋顶的任何原因拒绝接房或主张退房。
十二、因乙方违约达到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可采取通过向乙方书面记载的地址(含《合同》、确认书等)寄发通知的方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无论乙方实际收到与否,甲方寄发上述通知7天后,均视为乙方已经收到,合同解除生效。甲方亦可采取公告方式,公告期为60日,公告期满次日即视为通知到达乙方,合同即解除。违约责任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三、乙方承诺遵守《业主临时规约》规定,认可甲方委托重庆新同诚众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实施的前期物业管理。本物业涉及的物管相关费用有: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即: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物业管理企业按标准向业主收取前期物业服务费用,并按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和亏损由物管企业享有或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甲方与重庆新同诚众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已经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不含水电公摊)。
(二)本物业的特约服务收费按平等、自愿的原则,其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十四、甲方享有建筑区规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但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甲方可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对其进行处置。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规划内的游泳池、文体设施、会所及附属设施设备等均属于甲方所有。
十五、甲方在同诚悦府项目内设置了示范单位及景观示范区,该示范单位及景观示范区仅作展示之用,不作为交房标准。乙方确认,包括但限于甲方的售楼书、广告、展示的样板房、家居布置、示范单位及景观示范区、模型、模型的画面、数据、文字、宣传资料、宣传资料的讲解及其他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资料及其所表达和提供的信息等,均仅为购房参考示范,不作为签订合同之标准,亦不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承诺及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具体情况均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为准。凡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之事项,对双方无约束力。
十六、合同解除的补充
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本合同解除,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后5日内配合甲方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登记、预告登记等的撤销手续,如乙方不履行该等配合义务的,甲方除有权拒绝退还乙方款项外,还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购房总款的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本合同解除,如合同解除时,该房屋已经交付乙方使用或已经登记在乙方名下的,乙方应在甲方退款前将房屋产权办理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名下,甲方无需赔偿或补偿乙方装修费用。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除承担房价总款1%的违约金外,还需按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元的房屋使用费,且甲方有权拒绝退还乙方任何款项。
十七、周边环境确认
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其已经知悉所购物业及周边区域的道路交通环境、地上地下管网架设、市政配套设施等项目及项目周边现状情况,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得以环境噪声、管网架设干扰等不利环境因素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十八、其他
1、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职能部门政策等的变更或废止导致本合同的内容部分条款失效或不能执行的,并不妨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双方应根据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等对本合同内容做相应变更或签署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能以此为理由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不属于保养范围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份额共同承担。
公摊费用(共有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按实分摊计算,按月向相关职能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3、本商品房设施设备、环境、配套等各项内容以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4、本补充协议和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5、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需甲方通知乙方的,将根据乙方所留地址采用挂号信公告、特快专递等方式进行,并在该行为进行后的第七天开始,视为乙方已经收妥。需要紧急通知的,甲方可采用向乙方所留的手机、e-mail、qq等通讯方式通知乙方,通知发送12个小时后视为乙方已经收妥。
6、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留地址和联系方式作为仲裁机构或法院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7、乙方所留地址和通讯方式要保持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后果自负。
8、在双方签订本补充协议前,甲方已经对本补充协议的内容进行了逐条解释与说明,履行了告之和提示义务,双方也已就本合同和本补充协议的内容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本补充协议不属于格式条款合同。乙方对此认为无异议后,予以签字认可。
9、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地名及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楼号及房号,系初步确定的地名、楼号及房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的最终确定为准。乙方不得因此拒绝接房或退房。
10、鉴于本合同约定之开发项目存在不同的物业形态以及不同物业形态所处位置相对集中,甲乙双方同意不同物业形态相对分区,并按甲方修建的围墙(或甲方确定的其他管理方式)独立管理,均不对独立管理范围以外开放。围墙修建位置及其他管理方式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11、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及(或)盖章后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商品洋房买卖协议 篇2
原告:_________,性别:____,____族,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风险提示: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一、确认原告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签订房屋买卖的合同无效。
二、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___元及利息。
三、本案诉讼费及其他与诉讼有关的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风险提示: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_________与被告___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内容约定:原告购买被告___________公司将要建设的商品房,房屋总价款为___元,被告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房屋交付原告使用。原告方按合同内容履行了支付价金义务,但是被告方____________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辞,不履行合同。后经查得知:被告___________公司所预售给原告的商品房至今仍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并未建成。被告____________公司的欺诈行为为违约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明察,判如所请。此致______人民法院起诉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商品洋房买卖协议 篇3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一)出卖人以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
(二)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住宅小区现定名或暂定名为:_____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 预售房)。(用\去除不需要的选项)销(预)售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_,房屋销(预)售许可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栋______单元______层______号房。
(二)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__,属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层。
(三)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 非封闭式)。(用\去除不需要的选项)
(四)该房屋据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实际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
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根据市房地局、房改办同意楼层调节系数,实际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一)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二)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三)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四)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______以内(含______)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______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一)该房屋经建筑单体竣工验收合格。
(二)该房屋经综合验收合格。
(三)该房屋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四)该房屋取得经济适用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者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以遭遇不可抗力的说明,告知买受人。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一)逾期不超过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买房屋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如房屋的结构改变、户行、空间尺寸、朝向等。
第十一条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扎、设备标准承诺的为月责任
第十四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第十五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交付使用时,出卖人应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洋房买卖协议 篇4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方(出卖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的房地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对所售房地产所有权的声明
1、甲方所售房地产是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的公有住房,已取得完全产权并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房屋产权证号为: 。
2、甲方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间,房屋结构为 ,登记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律师提示】:首先,售后公房上市交易,除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签字外,还需同住人签字同意。如未经同住人同意,售后公房的买卖有可能无效。其次,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转让,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
3、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记日期为: 年 月 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4、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 。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另附。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地产总金额为人民币 。该价款不含税费。
2、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
(2)买房向银行抵押付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 元。其余房款乙方拟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如果乙方在 年 月 日前还未能将银行贷款办理好并交付给甲方,则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退回乙方之前已付购房款。
3、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律师提示】:如果买二手房时房款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签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这个合同涉及到卖房人,买房人,卖房人的贷款银行,买房人的贷款银行,还可以再加三方,卖房人的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买房人的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还有中介公司,这个贷款行为可能涉及到七方,因此比较复杂。这种情况下,对于购房者来说,要想签订一个细致的有针对性的合同,可以请个律师。
第三条 交纳税费的约定
1、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 承担。
2、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 承担。
【律师提示】:按有关规定,卖方一般需付营业税等十种左右的税费;买方一般需付契税等八种左右的税费。但是双方有约定的从约
第四条 房地产交付
1、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及水、电、气的读数等列表记载,在交房时一并交给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3、双方其他约定: 。
【律师提示】:要考虑好交钱、过户和交房之间的衔接问题。过户以后再交房的,买方的购房款不宜在过户前全部支付给卖方。最好双方约定房屋交验完毕、各项费用结清以后再支付小部分剩余尾款,以约束卖方。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 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律师提示】: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房产过户手续,主要是什么时间过户一定要说清楚,而且买方交钱和过户的时间间隔不宜过
第六条 定金及交房保证金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交纳购房定金 元。
2、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地产,甲乙双方同意从交易总房款中预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交付给甲方。
3、关于交房保证金托管的约定: ;
4、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
【律师提示】:双方约定违约方承担定金责任后,守约方不可进一步追究违约方其他违约责任的,从约定。双方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赔偿损失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既可主张定金罚则,又可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和(2)不作累加):
(1)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则乙方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 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2)如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 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甲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1)项执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1)和(2)不作累加):
(1)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则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总额的万分之 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如甲方逾期交房超过 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乙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1)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律师提醒】: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因违约方过错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请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如双方对房屋差价有约定或事后达成一致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约定。如当事人没有约定房屋差价,则可请求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讼争房产的市场价进行评估,评估时点为起诉之日,通过评估价与约定价的比较,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承诺和保证: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3)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均已按规定交纳,单据交买房确认。
(4)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甲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迁出。
(5) 该房地产没有租约。(如有租约另行约定)
2、乙方承诺和保证: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律师提示】:第一,要核实合同签订人员身份的真实性以及授权委托书的内容,确保合同不因主体不适当而导致合同无效。第二,带租约的房屋买卖,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是实物交付还是租约权交付。法律规定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卖家要把出卖信息提前告知租客,同时在签约前将出租信息告知买家,而买家也要认真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应提供书面承诺。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洋房买卖协议 篇5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
房屋座落幢号室号套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洋房买卖协议 篇6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广州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69平方米,储藏室0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壹佰叄拾贰万整;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1320000.00。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即小写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20__年7月21日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10万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
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
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_________________),空调两台(型号:_________________),热水器(型号:_________________),浴霸(型号:_________________),饮水机(型号:_________________),音响两台(型号:_________________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商品洋房买卖协议 篇7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预定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乙方预定座落于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预定期为年月日前,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元整,房屋交易时产生的税费由一方承担。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元整,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预售协议的担保,日后房屋交易付款时,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购买该房屋的房价款。
一、甲方承诺:
1、与乙方进行该房屋交易时,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房价条款;如果甲方预定期内违约不出售该房屋给乙方,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购房定金协议书文章购房定金协议书出自block;">第3篇:买房定金协议书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买房人:;(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区xx区楼单元号房卖于乙方,空口无凭,立字据为证。
第二条该房的房价款计人民币万千元整(x元)。
第三条乙方支付甲方定金x元整(x元)。如一方违约,除使用定金罚则外,还应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四条自签订本协议起,甲方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第五条初步定于10月初(具体时间待定)交付该房屋,届时,甲方腾空该房屋,乙方交纳剩余全部房款。
第六条待交房后,双方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的更名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房屋内固定附属设施,根据目前状况,甲方有偿转让给乙方,其他设施根据乙方需要,有偿转让(具体物品及价格待房屋交易时商定)。
购房定金协议书合同范本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起之日生效(其他事宜待房屋交易时商定)
卖房人(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买房人(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商品洋房买卖协议 篇8
甲方:
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合同:
一、甲方将其所有坐落于_______市_______县林业局大院内(大门正面)的一套房屋出售给乙方,房产证编号为:(_______)房权证(_______)字第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乙方给付甲方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万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二、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总房款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万_______元),分两次付清。首付款_______万_______元整(¥_______万_______元),由银行转账,由乙方转到甲方帐户上。甲乙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捺印之日起7日内,乙方务必将首付款转入甲方帐户,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即生效。乙方的首付房款确已进入甲方账户时,甲方及时确认并向乙方出具首付房款收据。第二次付款:余款_______万_______元整(¥_______万_______元),在甲方或乙方通知对方办理房产证及其它权证过户登记手续,双方同时前往办证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并将房产权及其它权证正式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就将剩余_______万_______元整(¥_______万_______元)转帐到甲方帐户。(以转帐单和收据为凭证)
甲方或乙方通知对方办理过户手续时,对方不得借故推迟,至迟不得超过_______日。
三、关于房屋交付时间的约定
甲方收到乙方的首付款时,即交出房屋钥匙和房产证以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四、关于产权证及过户登记费用的约定
双方交易之房屋的过户登记的所有费用(含税等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五、关于证件问题的约定:
甲乙双方不得提供虚假的证件。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或其它虚假证明材料的一方,属欺诈、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及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向受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且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总房价的_______%。
六、对其他事项的约定
1、甲方与乙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甲方有真实告知乙方该房屋有无质量问题和抵押债务的义务。如该房屋交易前产生抵押债务,甲方应解除其抵押债务后,方可出售给乙方。
2、甲方交付房屋后,应协助乙方办理水、电等的开通过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保证乙方购房入住后至房产证和过户手续办理妥当期间无任何与房屋相关的纠纷发生,这一期间内若有与此套房屋相关的纠纷发生,将全部由甲方出面负责解决。
4、办理房产证和过户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给予积极配合。待房产证和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将不再与此套房屋有任何关系。
5、乙方在接收房屋后,该房屋如需增加其它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的一切水、电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该房屋在乙方使用之前所产生的一切水、电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并及时付清。
7、乙方在未取得该合同的标的物(即房屋)所有权时,不得转卖他人,否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将收回房屋。
七、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识表示,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捺印时生效,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履行合同。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其损失自负。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在乙方没违约情形下)或拒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致使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房价_______%的违约金,并退还乙方已支付房款。如乙方已装修,尚须赔偿乙方装修费损失。
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在甲方没违约情形下)或不支付第二期房款及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再转卖他人,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总房价_______%的违约金。
合同解除后,甲方自合同解除当日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否则,尚应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以应退金额为基数,从合同解除之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
合同解除后,乙方自合同解除当日退出房屋,如不搬出,乙方从合同解除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按当时同地段租金价格给付。延期支付租金,仍应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从应付之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以道德、道义、良心、习俗为衡量标准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商品洋房买卖协议 篇9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就库房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XX市XX区园的库房(库房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库房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税费由乙方负担。
三、签定合同同时乙方愿交三万元作为定金交给甲方。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甲方购房款,购房款由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出贷款承诺书时,乙方将30%首付房款存入银行,并由银行冻结,第二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30%首付款直接划到甲方的账户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时,由乙方一次性将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作出如下承诺:
1、向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贷款相关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
2、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按照要求将库房产权资料交付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五、如果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贷款银行批准,则双方同意以下 两种方式解决该库房的买卖事宜:
1、继续履行协议,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甲方,(期限为一个月)。甲方 收到房款五天内与乙方去办过户手续。
2、解除协议,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不与退还,甲方有权再次出卖本房。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陪偿陪给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包括定金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逾期超过一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3、如果甲方出售的库房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2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商品洋房买卖协议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因出售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法律工作人员桑中华、刘华广为甲方出售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2和4项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办公地为甲方解答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问题、审查房屋买卖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500元/次;
2.乙方与甲方共同参与房屋买卖合同谈判,视谈判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1000元/次;
3.乙方应甲方要求,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500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甲方出售指定房产(楼款由甲方自己收取),甲方向乙方缴纳代理服务费XX元/套。
第三条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3000元(大写叁仟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商品洋房买卖协议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双方买卖的工业品以下简称产品。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品牌/产地、数量、价格。
1、详细内容见附件《采购清单》(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如果本合同附件中的总价与此条不相等,合同视为无效。
第二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
1、按本合同附件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附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上?是/?否需要有甲方商标及联系方式,?是/?否允许有乙方商标及联系方式。
3、未完成交货期间,甲方如需要变更技术要求或质量标准,乙方生产上配合、协助。变更中双来往的电子邮件、书面信函等有关本合同第一条产品相关的任何技术、质量内容都可为本合同的附件。
4、变更后如果产生价格变动,双方另签合同。
第三条交货日期、数量
交货日期、数量依照本条第项协定交货。
1、一次交完,交货日期为____________。
2、分首次与量产交货,首次交货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交货数量为____________;量产一次交完,交货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多次分批交货,交货时间与数量见附件(附件编号__________)。
4、在未完成交货期间,甲方如需要变更交货时间或交货数量,甲方需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与乙方沟通,在不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变更交货期或交货数量。变更中双来往的电子邮件、书面信函等为本合同的附件。
5、乙方须定期、定量交货,甲方不接受提前交货、超量交货,更不接受迟交、少交。少交违约责任见本合同的第十一条。
第四条包装要求及费用
一、包装要求为本条第项规定的所有内容。
1、无内包装、商标、唛头但有外包装,外包装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
2、依照本合同的第一条。
二、包装费用为本条的第项,包装物不回收。
1、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包装物和包装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总价内。
2、包装物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包装,包装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总价内。
第五条交货地点
地点:____________。
收货联系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第六条运输及费用
一、运输方式:____________,其它运输方式。
二、运输时产品下?是?否需要垫铺托盘,且托盘?是?否回收。
三、运输费用为本条第项规定。
1、价内运输
乙方负责运输,其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都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总价内。
2、代办运输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代为办理运输,其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由甲方承担。乙方预收运保费人民币________元,此费用与第二期货款一起支付乙方。乙方根据实际发生费用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
3、甲方自提,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四、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到站(港)发运。如有运输方式或到站(港)的变动,甲方应在发运前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五、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前的合理期限内及时向有关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并在合同设备产成后积极组织发运,同时将运出的信息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检验和验收
1、甲方签收乙方的产品交货单只能作为产品数量暂收凭据,不作为质量检验合格依据。
2、甲方按照第二条的技术质量要求为依据检验产品,检验合格后甲方出具《检验通知单》并盖检验章作为验收合格依据。如乙方对甲方的检验结果有异议双方可协商选择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其相关费用的承担双方另外协商。
3、如果首次交货的产品验收不合格,或不合格率达其交货批次的百分之_______,乙方应立即重新制做且______天内再次补交。补交的产品检验还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或不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不接受乙方返修、改制的产品。
5、在制作期间如果本合同第二条有变更的,变更前的产品依照之前的技术质量要求验收,之后的产品按照变更后的技术质量条款验收。
第八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产品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生产制作,并且在各方面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及规范。
2、产品质保
1)双方协定的质保期以及在质保期提供的易损件、配件见附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此附件中的产品单价作为以后售后维修时单价计算参考依据。
2)此合同总价不包含售后维修时所更换的配件金额,以及维修费用。
3、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按以下两点执行:
1)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只需负责在甲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提供技术培训、人力支持或配件。
2)属于甲方责任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提供技术培训、人力支持或提供配件等,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4、运输途中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参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运输归属方,其责任由运输归属方承担,双方不追究第三方责任。
第九条保密条款
双方就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甲方合法所有。双方均对本合同保密条款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一、保密范围
1、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含3D模型)、模具、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信息、价格、本合同的商务条款。
二、秘密来源及所有权
1.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前款规定的秘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三、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此同意:____________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甲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关联方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四、例外约定
商业秘密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____________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乙方从甲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其的资料;
4.未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由乙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五、返还信息
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返还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秘密资料和文件于甲方,包含该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六、保密期限
本协议涉及到的商业秘密保密期限为委托加工合同终止后十年。
第一十条发票和结算条款
一、乙方已交产品并且已验收合格的,乙方应开具正规的电脑发票给甲方,发票的种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二、付款期限,依照本条第款协定付款
1、限期付款:____________在产品、发票验收完成后,依发票上的日期开始计算?30天、?60天、?90天内结算。在付款期限快到之前,乙方有权提前提醒甲方,如甲方资金运转需要延长付款期限需告知乙方。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见本合同第一条。
3、清款交货:____________甲方先付清本合同中总价的款项后,乙方立即发货,但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函,作为质量担保。
三、付款方式
第一条总价超过伍万元(含伍万)以上银行承兑汇票,伍万元以下(不含)银行转账
四、在付款期限及已延长付款期限内,不计算应付款利息等任何附加款项。
第一十一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双方有违反上述约定中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关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终止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终止本合同。不符合本合同允许终止合同的条款,单方终止本合同需赔偿另一方相关的全部经济损失。
3.损失构成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资料购置费、研发费用、生产成本、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对第三人的违约责任、侵权获得的利润、对泄密者的调查费用、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等。
第一十二条其它
1、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名盖章时起生效。
2、为节约双方的工作时间,本合同总价在人民币伍万元以下传真件的法律效力等同原件,其他情况传真件无效。
3、附件:___,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5、本合同自交付产品质保期满及全部货款付清时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买方)(盖章)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卖方)(盖章)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洋房买卖协议 篇12
甲方: 乙方:
一、甲方 愿意将____市花园____区经适房三室两厅两卫,面积 平方米房子买给乙方 。
二、房款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房款不包含进户费用。
三、乙方付款程序
(1)乙方在上交购房资料同时付给甲方定金 元整,大写: 元整。
(2)乙方在____市花园领取钥匙时将剩余购房款 元,大写: 元给甲方付清。
四、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所有房屋资料办理过程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
五、在开发办交钥匙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交钥匙前一切资料。 甲乙双方如未按以上条款履行,负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担保人签名: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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