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房买卖合同书(精选12篇)
柴房买卖合同书 篇1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柴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梅XX41号柴房(实测建筑面积12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乙方所买上述柴房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九车库买卖的合同范本千元整( 元)。
三、因该柴房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
如日后因本柴房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
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柴房产权及使用权。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柴房买卖合同书 篇2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和本省(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
第三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___种: (1)现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汇款_________。
第五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
逾期超过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 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第十条 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第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二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柴房买卖合同书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号”;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 号营业房第______楼(现为______花园______酒店所在房屋)。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
1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
2、甲方所售房屋单价为:______元平方米;房款总计为____________。
3、因甲方与现有租房人签订的租房价格低,甲方同意在按每平方30元的标准对超出现有租房价格的部分在房屋售价中提前进行抵扣(计算时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算面积以房产证上面积为准),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测算,抵扣的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
4、乙方实际应付甲方的房屋总价款为(抵扣后的总价):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5、以上房屋买卖的一切过户手续的办理及其所产生的一切税收和其他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承担并支付。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与现有租房人新的租房协议签订完毕,租房费用及租房时间等相关事项另行协商,新的租房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新的租房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即成为房屋新的出租房。
2、乙方在与现有租房人签订新的租房协议生效后,于2日内支付甲方购房订金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待甲方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过户办理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的名下后,乙方在办理完房屋抵押贷款手续后,将剩余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甲方剩余房款。
3、新的租房协议签订后,甲方于3日内负责将房屋及房屋相关手续交接给乙方。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购房订金后,在三个月内负责将该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过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否正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保证在交接房屋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水电、物管费等甲方均在交接前办妥。交接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该房屋地震修复后的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应是国家规定的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该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2、如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交纳的购房订金,该订金作为甲方的经济损失赔偿费;
3、如甲方违约,甲方按乙方支付的订金总额2倍赔偿给乙方,作为乙方经济损失赔偿费。
第五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柴房买卖合同书 篇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服务监督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如下意向书,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拟为其购买房屋的概况:____
_____市_____区/县_____号(以下简称“该房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户型为________,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
第二条双方责任:____
1、甲方应于本意向书签定时,向乙方支付该房产的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双方商定此款项在双方签定该房产的'买卖合同后计入甲方应付的首期房款(即首期房款金额含定金)。
2、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内容与该房产所有权人或产权单位进行洽谈,并将洽谈内容告知甲方。甲方于本意向书签定后_____日内与乙方签定相关合同,以确定付款、房屋交接日期及手续办理等事宜,同时向乙方支付该房产实际成交价格_____%做为代理费用,即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小写_____)。
3、乙方如不能在约定时间与甲方签定该房产的合同,甲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同时乙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交的全部定金(不计利息)。
4、本意向书签定之后,如甲方中途反悔不能履行本意向书条款时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仍按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价格的_____%支付乙方报酬。
5、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与该房产所有权人(其委托代理人)或原产权单位等第三方签定任何有关该房产的意向书,否则甲方交纳的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不予退还。
6、由于非甲乙双方自身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意向书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免责。
第三条本意向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照相关法令习惯及诚信原则公平解决。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本意向书在双方签定该房产合同时由乙方收回,如在双方签定该房产合同时乙方未能及时将本意向书收回,则本意向书自动失效。
第五条补充协议: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柴房买卖合同书 篇5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依法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实现以商品房屋占有的交接和所有权的转移登记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军人证件】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军人证件】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商品房项目建设依据
(一)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
(二)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三)签订本合同时,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的核准名称为,规划的容积率,规划的绿地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
第二条订立本合同时,受托为本建筑建设与服务的单位:
工程勘察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设计单位:;
房屋面积测绘单位:;
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装修实施单位:;
前期物业服务单位:。
第三条商品房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四条商品房基本情况
(一)该商品房为预售许可证号下第【幢】【座】
单元层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以房屋登记的房号为准,但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
该商品房所在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建筑区划划分情况公示于商品房销售现场。
关于该商品房在所在楼栋的平面位置示意图的具体说明,见附件一。
(二)签订本合同时,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车位】。
(三)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建筑总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
(四)该商品房层高为米,有个阳台,其中个阳台为封闭式,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该商品房的户型平面图,见附件一。
(五)该商品房的预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卖人在销售现场公示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建筑面积预测报告。
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构成,见附件二。
第五条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抵押人:,
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机构:,
抵押登记日期:,债务履行期限:。
抵押类型:,抵押人:,
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机构:,
抵押登记日期:,债务履行期限:。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一)出卖人对该商品房出售前享有合法权利;
(二)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该商品房没有被司法查封;
(四)该商品房除本合同第五条情形外没有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 ;
(六)。
第七条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本合同第六条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八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一)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种)
元,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二)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种)元,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三)按照【套(基本单元)】【幢】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四)按照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第九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款项(币种)元(大写元整),该款项于【本合同签订】【支付首付款】时【抵作】商品房价款。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分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其中,买受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首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金额(币种)元(大写元整);买受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第二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金额(币种)元(大写元整);买受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第三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金额(币种)元(大写元整);。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买受人于年
月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占全部房价款的%;余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关于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十条逾期付款的处理
(一)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日(该期限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不低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第九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二)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不解除合同的,双方于日内达成新的房价款支付协议,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预售款监管
(一)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专户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专项用于本工程建设。
(二)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账号为。
第四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二条规划、设计变更
(一)出卖人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该商品房销售后,出卖人不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二)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该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本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三)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
第十三条出卖人未在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约定期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
第十四条面积差异处理
(一)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向买受人出示该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款载明的预测建筑面积发生误差的,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3.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买卖双方不解除合同的,签署补充协议。
4.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按照【套(基本单元)】【幢】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该商品房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买卖双方约定:【退房】【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十五条商品房交付条件
(一)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时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书;
(二)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
第十六条该商品房基础设施设备和相关公共设施的交付使用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镇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雨、污水排放纳入城镇雨、污水排放管网;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镇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3.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镇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
4.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5.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1、2项由出卖人负责安装、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3、4、5、6项由出卖人负责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规划的绿地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2.规划的非市政道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3.规划的车位、车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4.规划的物业服务用房: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5.配置的电梯、消防、安防等设备设施: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6.【规划的医疗卫生用房】: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7.【规划的幼儿园】: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8.【规划的学校】: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关于本项目内基础设施设备和相关公共设施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十七条基础设施设备和相关公共设施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违约责任
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时,未达到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一)款约定交付使用条件的,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第1、2、3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第4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币种)元(大写元整)的违约金;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币种)
元(大写元整)的违约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币种)元(大写元整)的违约金。
(二)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时,未达到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二)款约定交付使用条件的,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1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2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3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4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7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8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9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十八条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有以下原因之一需要延期交付该商品房的,出卖人书面通知买受人:
不可抗力;
(二)该商品房达到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在交付日期届满前日,书面通知买受人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
买受人在出卖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买受人无法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办理该商品房交接手续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买受人未收到前述交接通知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接手续的起始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接手续的地点。
(三)买卖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向买受人出示满足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处理。
(四)交接程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流程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
1.核实买受人身份。出卖人在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时,核验买受人身份(包括多个买受人);买受人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出卖人核验买受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查验房屋状况。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服务契约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接手续的前提条件。买受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查验该商品房时,出卖人予以配合,并与买受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对房屋查验情况予以书面记录。
3.确认房屋建筑面积及相关费用结算。出卖人与买受人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确认房屋建筑面积,并结算实测面积差异产生的费用。
4.办理房屋占有、使用的交接手续。出卖人与买受人办理完前述手续后,出卖人向买受人转交房屋钥匙、用电卡、等,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等资料,完成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按买受人购买的【套】【幢】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住宅使用说明书》除对合理使用住宅有提示外,设施、设备的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一并附上。
(五)修复
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以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按以下约定时间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日内;
2.管道堵塞,日内;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日内;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日内;
第十九条逾期交房责任
(一)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约定的时间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该期限不多于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期限),自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不低于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比率)。
(2)逾期在日(该期限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违约金比率不低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比率)。
(二)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约定的时间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二十条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1.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有异议的,可以【自行】【与出卖人共同】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买受人自行委托申请的,出卖人予以配合。经检测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买受人不解除本合同的,。
(二)其他质量问题
1.该商品房质量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2.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以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及时更换、修理;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1.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2.不符合前项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1)、
方式处理(可多选):
(1)及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标准文号:。
2.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标准文号:。
3.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出卖人予以配合。经检测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经检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该商品房符合经有关部门批准方案的节能要求。未达到要求的,出卖人按照有关部门批准方案的节能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于该商品房民用建筑节能措施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七。
第二十一条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关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见附件八。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害;
2.因买受人不当使用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害。
(三)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对该商品房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保修期内,出卖人对该商品房履行保修义务的,买受人提供必要的方便;因买受人拒绝提供方便导致该商品房相邻部位受到影响的,买受人承担相邻权人及出卖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保修期内,因出卖人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质量担保
出卖人不按照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约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见附件九。
第二十三条质量保险
该商品房【是】【否】购买了质量保险,保险机构是,保险范围是,保险情形有,保险期限是。
关于质量保险的证明,见附件十。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二十四条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一)出卖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不超过30日)内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后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本合同登记备案信息。
(二)本合同采用网上签约并登记备案的,出卖人保持签约文本与备案文本内容的一致。
(三)有关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
。
第二十五条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约定,逾期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的,出卖人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出卖人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约定侵犯买受人权益的,出卖人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预告登记
(一)双方于本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预告登记。
(二)出卖人未按照前款约定与买受人申请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三)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的,及时提供规定的相关资料。出卖人在本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日内,将该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交给买受人。
第二十七条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同意自该商品房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约定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内,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按规定承担各自应缴纳的税费。
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责任处理
(一)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违约责任
1.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不解除合同的,自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因买受人怠于、迟延提交必要的登记资料、支付相应税费或履行其他应履行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义务等买受人原因,导致房屋登记迟延的法律责任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在接到出卖人发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领取通知后日内领取。买受人届满日既不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又不按照委托协议支付法定税费、其他约定费用的,买受人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支付出卖人垫支的法定税费、其他约定费用;
2.从通知届满之日起至支付法定税费、其他约定费用之日止对出卖人垫支总额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第九章前期物业服务
第二十九条前期物业服务
(一)在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出卖人依法选聘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服务时间从年月
日到业主、业主大会与其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二)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费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为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为。
(三)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查验机构】代为查验并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将共用部位、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情况予以公示。
(四)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业主、业主大会依法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十一。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
第三十一条要约邀请与要约
出卖人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允诺具体确定,并对本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买卖双方均视为要约。
第三十二条房屋不利因素告知
出卖人通过【告知书】【销售现场公示】向买受人告知该商品房周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站、220KV以上的大型变电站、化学工厂、铁路等可能引起气味、污染、辐射性、噪音等不利因素。
不利因素告知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三条销售承诺
(一)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二)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
(三)出卖人承诺不擅自占用、处分和经营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不改变其使用功能。
(四)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清晰明示商品房预售方案,并在销售现场及时准确公示房源的可售、认(定)购、签订合同、合同登记备案、限售、抵押、查封等状态信息。
(五)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机动车位(库)数量或配比、配置形式(地下建筑、机械、地面道路)等信息。
第三十四条出卖人未按照第三十三条的约定履行承诺的,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一)项承诺的,;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二)项承诺的,;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三)项承诺的,;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四)项承诺的,;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五)项承诺的,;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六)项承诺的,。
第三十五条使用承诺
买受人承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第三十六条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承诺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自变更之日起日内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三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行业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申请调解。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三十九条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份,其中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字、盖章):买受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柴房买卖合同书 篇6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双方同意买卖下列房屋: 区 路 弄 号 室
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经双方设立条件如下:
第一条 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给甲方,全部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条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内,甲方应将上列价款付与乙方,乙方收到全部价款后,应将房屋在 天内腾出交给甲方。
第三条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未经有关部门及乙方同意,不得对上述房屋加层和改建。
第五条 房屋基地及底层独用园地属国家所有,仅供甲方使用。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规定。从发给产权证之日起,甲方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缴付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第六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关权利义务不论甲方住进与否均归甲方。并按照管理和维修费用分担原则,按月由甲方承担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有关费用。
第七条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 年内属于原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属于人为的损坏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乙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房价 %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乙方 份,甲方 份(其中 份作产权登记附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柴房买卖合同书 篇7
出卖人(甲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户口地址:
买受人(乙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户口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产权的一套住宅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基本情况:
土地使用证号:
房屋产权证号:
座落:______ 市______区______小区______幢楼______单元号;
房屋登记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房屋面积以房屋产权证的登记面积为准,设施标准以现房为准。
第三条交易价格:总金额(人民币):______元整(¥ ____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五条房屋交接期限: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之内,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变更等相关事宜,由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交易税、手续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清全部房款,逾期超过______日后,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相关材料及房屋移交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日后,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见证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柴房买卖合同书 篇8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将坐落在的房地产(产权证书号为:)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或车库)平方米。乙方已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2、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方式:。
3、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前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4、甲方定于年月日前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
5、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地产转移登记中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6、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柴房买卖合同书 篇9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为______省_____市_____区镇________居民甲方配偶: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地址:___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区镇__________居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情况该房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座落: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村。
设计用途居民自住用房,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该房房土地来源为:农村集体土地划拨,房屋建于 使用至今为 。
第二条该房屋价款规定该房屋按照协商以总价计算,价款为 ,计 (大写)。
第三条房屋交付日期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付清甲方房款_____日内方可交付。
甲方在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时,且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如甲方无异议,乙方将在合同签订____日内按一次性付款形式付款。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约定为:合同继续履行。
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
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约定为:合同继续履行。
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
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特别是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需要达到国家关于房屋居住的要求),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乙方在房屋主体结构完好情况下,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力延伸的规定该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利由甲方保证为本人所有,且甲方于___月____日按照合同规定将所属房屋售于乙方。
乙方作为购买者享有该房屋及其土地使用的一切权利,且双方需声明乙方在购买该房屋后,拥有对于房屋及与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处置权利(包括被征用、改造、迁移产生的赔偿或者其他形式所产生的赔偿均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后代不得对乙方及其后代进行追偿)。
该合同由双方所在村委会给予认可,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转交于乙方,乙方在法律规定和适当机会下将其作废,并在村委会的证明和____区国家规定的条件下重新办理乙方对于该房屋的农村集体使用证。
第九条公证人的规定本合同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村村委会的公证下签订,双方对于村委会的公证给与肯定和赞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柴房买卖合同书 篇10
售房方:
购房方: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__市__区__县__小区__楼__单元__号
2、房屋类型__,建筑面积__平方米,结构__楼层,房屋走向:__,房屋形状:__,用途__。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__。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东:__西:__南:__北:__
四、付款方式:
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拾万元订金。
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
七、乙方属于残疾人福利事业,在购房过程中,甲方应该向有关部门协调,减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费用。
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甲方帮助乙方和郾城区药监局共同协调化粪池、下水道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____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____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房屋所有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卖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房产主管部门允许卖房的批文。
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该项房地产的结构、层高、形状、土地面积、四邻测绘图纸。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壹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柴房买卖合同书 篇1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共有人:姓名:___(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坐落
2、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 价格:
1、甲乙双方共同同意该套房屋出让价格以单套计算,不适用面积计算,房屋的总出让款为(大写) (¥: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购房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 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七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九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方交纳。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柴房买卖合同书 篇12
商业门店房买卖合同
甲方:、男、汉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男、汉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门店房买卖协议:
一、甲方门店房状况
该房屋位于,建筑面积是88.35平方米。甲方保证该门店房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并承诺在乙方任何时候办理过户手续,甲方都全力无偿配合;
二、该门店房价格及付款方式
本门店房双方约定购买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元),协议签定后,乙方给甲方首付人民币万元,于何年月日,乙方付清剩余万后,甲方将该门店房及其相关的产权手续等全部移交乙方,该门店房产权转移到乙方,归乙方所有;
三、产权过户及费用承担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年月日,乙方付清所有房款,甲方交付房屋给乙方。在乙方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有乙方承担办理该门店房过户的相关所有费用。如因甲方提供的该门店房的资料不全面影响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该门店房的交付及所有权转移时间
自甲方交付该门店房时,该门店房的所有权即转移到乙方,甲方在年月日即交付乙方实际占有经营,所有权即转移给乙方,期间相应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及权利救济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应该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引起诉讼,还应该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
六、其他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这是一份简易的门店买卖合同,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