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精选16篇)
天津市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天津市,产权证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产一套,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付款方式
1.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此房款价为甲方净价,双方交易税费由乙方负担。
2.经甲乙双方协商待标的物房屋房龄满________________年后再行办理过户手续,为此乙方暂押________________万元。
3.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_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购房担保。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同时甲方须将房产证、契税证复印件交与乙方。待凑足________________万元即刻给与甲方,同时甲方须将房产证、契税证原件和房屋钥匙交与乙方。
4.房龄满________________年后办理房屋过户时,乙方将暂押的________________万元交齐,甲方将房屋评估价的费用补足差额,并由甲乙双方一同交与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三、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贷款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4.第三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交房达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房屋。
2.在办理过户手续以前不论房价涨与跌,双方均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将所收房款总额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五、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市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方):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规定,共同就下列商住房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开发区商贸城A栋自东向西第________间出售给乙方,计售面积________平方米(按国家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二、该房屋销售价格:商住房单价________元/平方米。销倍总额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订房时乙方向甲方预付房款底价的________%,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工程主体结束时再付________%,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余款待甲方交给乙方商住房时(交房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一次付清全部余额款为元,大写元。
三、超过付款规定日期十天不付清全部房款的,该契约无效,此房由甲方另售。
四、商住房交付使用后,甲方并提供一切过户手续,帮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费用乙方负责,土地使用证由甲方办理。
五、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
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负责法定保修期内(壹年内)的房屋维修,逾期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权按规定享用该房有关的公用通道和公共活动场所,乙方必须服从统一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按规定价加二部赔偿。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预期向甲方付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规定向乙方交付房屋,每超过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承付房款0.3‰的违约金。
6、本契约在履行中引起的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契约经甲方、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双方约定一的其它事项: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账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天津市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篇3
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名
花园101—B1—2202室,房产所有权为:郑cc,产别为私产。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唐)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丰润区)字第(200900106)号。该房屋的结构为(钢筋混泥土),建筑面积为(277。96)平方米,房屋价格每平方米5600元,甲方所售房产总价(1556576元)整,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伍万陆仟伍佰柒拾陆元整。
第二条乙方于20__年十一月三十日一次性付给甲方总房款(不包括储藏室、地下车位价格)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手续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见证方签字:
20__年十一月三十日
天津市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卖方):朱锦生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李补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产买卖事宜,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光明街南一巷6号院北楼西单元二层西户的房屋(建筑面积58平方米)出售给乙方,其中包含院内小房子一间,屋内家具电器设备。
二、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且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无任何抵押担保。
三、甲乙双方约定该房产的总成交价为人民币壹拾贰万捌千圆整,房产过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支付全款给甲方;同时甲方将房产证交于乙方保管,并在三日内将房屋交于乙方。
五、甲方承诺20__年底前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因房价变化等原因而不办理过户,愿意承担违约金叁万圆。
六、甲乙双方均陈述和保证,其配偶已经知晓本协议内容并同意签订本协议;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证人:
年月日
天津市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篇5
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
买受人: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专用合同文本。签约以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内容。
2.本合同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经政府批准,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微利商品住宅。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之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有关证书、证明文件;买受人应向出卖人出示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
7.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本人]姓名: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编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第二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买受人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为(现房)(预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批准机关为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座) (单元)(层)号房。
该经济适用住房的用途为住宅,属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该经济适用住房阳台是(封闭式),是(非封闭式)。
该经济适用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经济适用住房价款:
1.核定住房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金额为( 币) 仟 佰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超出核定住房标准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金额为( 币) 仟 佰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该经济适用住房金额合计为( 币) 仟 佰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的处理经济适用住房交付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时,以产权登记为准,按每平方米原价格不变多退少补。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买受人不退房,误差大于3%的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误差小于3%的部分,由出卖人按原价款退还买受人
2.双方约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拾
元整。
2.分期付款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3)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4)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3.贷款方式付款(1)买受人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
元;
(2)买受人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
元;
(3)买受人应于年月日前首付款付清后,持有关材料于年月日前到银行办妥贷款手续,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第二日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天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天津市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即小写。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空调两台(型号:),热水器(型号:),浴霸(型号:),饮水机(型号:),音响两台(型号:),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天津市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篇7
卖方:身份证号:
买房: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房屋占地面积约为。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市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篇8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江永县火车站新城区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江永县火车站新城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
第二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 第 号。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框架剪力墙结构,层高为 3 米,该栋建筑建筑层数为 3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210 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 平方米(以房管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 ,总金额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上述房款不包括办理产权、土地分户等税费、契税、维修基金、也未包括办理银行按揭相关手续费用和水、电、气、通讯等开户费用。
第四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加公摊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在总建筑面积的1%之内,双方互不找补;面积差异在1%以上,双方同意按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实际测量的面积(含差异1%的面积)乘以本合同第四条所列单价,计算总价款后多退少补。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
(二) 银行按揭付款
1、 本合同签订当日,买受人向出卖方缴纳首付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拾仟拾。
2、 余款计人民币人须在签定本合同15日内向出卖人提交办理银行按揭的有关资料和交纳相关费用。买受人逾期不交办理银行按揭所需资料、所需资料不符合要求、买受人不符合银行按揭贷款条件,导致不能及时办理完毕银行按揭贷款,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三)其他方式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清房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已付房款。如经买受人申请出卖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按下列方式处理: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做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房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全额支付应付房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房款的万分之 一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3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累计应付房款的万分之 一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房款期限之第二天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房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房款万分之 一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买受人逾期超过出卖人有权将此商品房另售他人,同时还将按第七条第1条第(2)中的相关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20xx 年 10 月 31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如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双方可以据实延期。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做累加)
(1)逾期不超过 30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 一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180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万分之 一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 一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如在约定的交房日期届满之日,按揭贷款没有到位,房屋交付使用日期顺延至按揭贷款到位之日。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 30 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还给买受人;买受人不退房的,视为买受方接受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到出卖人指定的地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视为买受人自动接受交房,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的原因,未能按期交付,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视为出卖方按通知买受方的交房时间完成交接;
2、 物业管理费用按物业公司规定办理;
3、 如买受人有欠款未付清,按本合同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360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出卖方承诺自买受方提供齐全办理产权的所有资料,并缴清办理权证所需费用之日起360个工作日内办理妥当房屋产权证。
第十四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 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当相应的保修责任。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事项:
1、物业管理公司由开发商签定物业管理公司;
2、物业管理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定收取,并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出卖人须同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办理产权证、土地分户等税费、契税、维修基金、办理银行按揭相关手续费用和水、电、通讯等开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收费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统一收取;
4、为了遵守执行有关条例,小区管道液化气采用集中供应到户,开户费用买受人按液化气公司统一准标收取配套设施费。
5、出卖人可根据银行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买受人申请办理房屋按揭贷款,买受人保证按期归还贷款,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概由买受人承担。房屋交付前,由出卖人提供按揭贷款担保,房屋交付后,该担保自动解除,并转为由买受人所购房屋产权交银行进行抵押担保;
6、本合同中的房屋买卖不含出卖人投资的停车位、所在栋的广告位、管理用房以及交房标准以外的公共配套设备及用房;
第十六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用途和使用。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有改变墙体、地面结构、用途、外墙等变化需经物业管理公司签证认可,否则由买受人承担所产生的责任和后果,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11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天津市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篇9
出卖人: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
姓名:_____姓名:_____姓名: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万元整。
第三条乙方已在___日向甲方给付定金人民币___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付购房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具体付款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承诺在乙方付完放款后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在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若家具无法马上搬移可以暂放一段时间。
甲方应在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若因特殊情况须顺延一天后办理,保证依法取得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除本条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承担一半。
第八条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在交易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碍,有关按揭、抵押、租赁、税项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办妥。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___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__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2、如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各执一份,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市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区路号楼单元室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即人民币小写_____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_____元整,即小写_____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_____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出卖方:
购买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天津市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篇11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欲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一套出售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一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的平面图),安置房屋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屋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按_______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应将购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交付给甲方,该款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余款_______万元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三日内付清。甲方的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开户行建行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乙方可现金支付给甲方也可将购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帐户。
第五条、房屋交付
1、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应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2、甲方应在通知交房后五日内,将约定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手续所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三日内,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
2、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之后,甲方应告知乙方,并自甲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到自己名下后的3日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七条、补偿费和建筑差价的享有和承担
1、根据甲方和_______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指挥部应给付给甲方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每平方米每个月_______元,由乙方享有,并从首付款中预先扣除一年的安置补助费(______________元),超过一年的安置补助费由甲方再补给乙方,不足一年乙方应返还差价给甲方。
2、安置房应支付给指挥部的建筑差价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购房款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在交房后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给乙方。
3、甲方在接到办理房屋产权通知后逾期10日不去相应机构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的,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给乙方。
4、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给乙方。
5、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6、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出证后超过30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第九条、合同无效的特别约定
若本合同无效,甲方特别声明在本合同确认无效的十日内赔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___万元整。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的签署地______________所辖地方法院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时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产权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另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天津市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篇12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楼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_____号__________平方米,住宅楼一套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住宅楼一套卖于乙方,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楼房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纠纷。
第二条:上述住宅的出售价为人民币叁拾肆万陆仟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此价格自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双方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交给乙方钥匙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购房款。
第四条,乙方支付甲方的购房款时,甲方需把此房的所有权相关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拆迁补偿、补助(编号:__________)》和房屋补差价收据和各类收据9张,收据票为准,由乙方拥有和保管。
上述住宅楼一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楼房的产权由乙方完全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其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五条,自甲方售楼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楼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受和承担,在此之前此房产的权利义务及其它纠纷,均有甲方享受和承担。
第六条,上述住宅的交易过户及办理房产证,甲方必须协助办理给予需要出据的一切证明。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甲、乙双方付款成交后,房屋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天津市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篇13
卖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的书面报告。
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价总额的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
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
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
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天津市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篇14
甲方(卖方): 电话:
乙方(卖方): 电话:
单位: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规定,共同就下列商住房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开发区商贸城A栋自东向西第 间出售给乙方,计售面积 平方米(按国家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二、该房屋销售价格:商住房单价 元/平方米。销倍总额元,大写元。订房时乙方向甲方预付房款底价的%,为 元,大写 元。工程主体结束时再付 %,为 元,大写 元,余款待甲方交给乙方商住房时(交房日期为 年月 日)一次付清全部余额款为元,大写元。
三、超过付款规定日期十天不付清全部房款的,该契约无效,此房由甲方另售。
四、商住房交付使用后,甲方并提供一切过户手续,帮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费用乙方负责,土地使用证由甲方办理。
五、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
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负责法定保修期内(壹年内)的房屋维修,逾期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权按规定享用该房有关的公用通道和公共活动场所,乙方必须服从统一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按规定价加二部赔偿。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预期向甲方付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规定向乙方交付房屋,每超过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承付房款0.3‰的违约金。
6、本契约在履行中引起的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契约经甲方、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双方约定一的其它事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市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篇15
发包人: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简称乙方)(必须有施工资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紫金广场部分排水及砼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特别条款:该承包人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以________名义与本发包人(包括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自本合同签署生效时起,宣布作废。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道路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
第二条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小区内的砼道路工程,排污管道,雨水管道及相配套的检查井等小型工程。(上述项目本小区总施工图中注明的由总承包单位承建的除外)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待定;
竣工日期:待定或见工期补充协议;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甲方提供的小区规划设计图纸及甲方现场实际要求施工,执行有关验收规范,规定及标准,经质检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____/____元人民币,以审计机关审计结果为准。
第六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一,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甲方: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乙方:指在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项目经理:指乙方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4、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合同价款: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6、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7、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含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8、开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书次日。
9、预算造价:指本合同规定的工程的预算造价。
10、签证:指签字证明。
11、结算:指每个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应付工程形象进度款。
12、决算:指单位工程竣工后,计算该单位工程总造价及应付工程尾款。
13、直接承建:指乙方自行组织的施工队伍。
14、间接承建: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或甲方将某些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第七条承包方式
1、甲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接受甲方按建筑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监督管理。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无论甲方是否同意,乙方都不得转包、分包。
第八条工程造价及计算标准
本工程执行0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表》及《连云港市地方建筑补充定额》,人工执行连云港市定额站现行人工标准。材料价格,参考连云港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灌云县当月挂牌价。竣工结算按照审定后总价下浮18%为最终结算价。
第九条工期
待定
第十条工程质量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验收规范。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在开工前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满足乙方正常施工和工地现场人员正常生活的用电,用水需要。
2、提供施工场地,办理临时用地和占用道路手续,并承担费用。
3、开工前办理好一切应该属于甲方办理的手续。
4、开工前提供已完建筑物等技术资料给乙方。
5、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保修金给乙方。
6、明确工地代表和监理负责人及其应该履行的职责。
7、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复验所发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负责协调与各部门的配合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不积极配合,造成的费用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图纸错误,或设计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向甲方反应,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合理方案,甲方出变更、签证。
2、对甲方提供的原建筑物的技术资料进行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施工内容。无故造成工期延期的,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其质量不合格造成的验收不合格必须及时返工,并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
4、工程竣工后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
5、组织安全生产,搞好施工场区内的治安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工程交付甲方后,由乙方施工质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维修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工通知书,即准备材料,机械进场,材料经甲方指定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付款方式:本工程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编制决算交甲方审定后1个月内付工程总价的95%。余款的5%为质量保证金,一年退还。
3,工程定金:乙方于合同签订时交付甲方30万元工程定金,甲方在乙方进场施工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该保证金。
4,工程经验收合格交付后,如果甲方不支付工程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当时房屋所有成本价抵兑工程款。
第十四条暂停施工
1、因甲方未尽到责任和义务造成乙方停、窝工或不能正常施工时,甲方给予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按有关规定并经甲方代表现场签证认可后执行赔偿,同时顺延工期。
2、如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的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应征得甲方同意。
3、停电、停水连续八小时以上的工期顺延。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委派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甲方代表),由其作为甲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2、乙方委派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乙方代表),由其作为乙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验收与中间验收
凡隐蔽工程及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后,必须先由乙方进行自检,并达到合格,与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经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和施工。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再重新按上述方法组织验收。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进入后期,乙方应编制竣工验收计划。当工程完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由甲方按计划组织竣工验收,并承担经济支出,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一次性竣工验收不通过,整改的费用及复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2、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之日并取得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之日为竣工之日。
第十八条竣工决算
1、工程决算书:工程竣工验收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决算书。
2、甲方收到决标书后在40日审核完毕,核准后7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第二项规定付款。
第十九条争议
甲、乙双方因定额文件、合同履行等发生争议,应谋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讼诉
第二十条违约
该工程开工后,甲、乙双方违背本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条或一款,均视为违约,可以起诉。
第二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以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机械设备安全,做到:
1、做好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保险,努力杜绝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如发生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在工地进出口及现场内安排警卫看守,负责材料、设备、人员的安全。
3、按文明施工组织生产,负责本施工现场的整洁,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及时清除施工和生活垃圾,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4、乙方负责做好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工程地点出现以下情况为不可抗力发生:
(1)、周围250公里以内发生的六级以上的地震。
(2)、持续一天以上的特大暴风暴雨。
(3)、动乱、战争。
2、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一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报受损情况。在事后三天内以书面报告形式呈送甲方和保险公司,甲方配合乙方向保险公司报告并处理。
第二十三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意外原因,导致本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通力合作,协商处理,以减少甲、乙双方损失,有关处理事宜形成文件,甲、乙双方签字存档。
第二十四条总包和分包
1、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如在施工中各工种之间发生矛盾,由乙方会同甲方负责处理。
2、乙方负责本工程必需的水、电、住宿设施。
3、本工程范围的用电,用水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结清余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市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篇16
卖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买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为______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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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住址:
乙方: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