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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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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合同(精选20篇)

1. 装饰工程合同 篇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在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几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6工程期限_________日;

  (1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日为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取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支付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工。

  4.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凡必须涉及4.6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房屋处管理部门批准。

  4.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竺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高,敲、凿、钻等主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程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无阻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家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

  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预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9.2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交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不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也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上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完成为办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果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12.4由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金额1%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合同为准。

  13.3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有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3.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 装饰工程合同 篇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规定,签订本装饰、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大包,包工、包料。乙方全部垫资施工。

  5、承包内容:

  6、工期:

  7、工程质量标准:

  8、工程造价:

  二、施工、验收、付款

  1、乙方及施工人员具有相应资质,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部分工程可以分包,分包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分包应征求甲方意见。

  2、乙方按甲方提供图纸施工,甲方聘请监理公司监理工程。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付款方式:甲方开据结算单之前甲方不预付任何费用,甲方开据结算单后付百分之即元。下余的百分之即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质量不出现问题甲方付给乙方。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30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三、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或修理,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四、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出现场,并堆放到政府部门允许堆放的地点,乙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2、乙方及分包商施工期间发生的支出、工伤赔偿、相关单位收费、处罚等产生的税、费甲方不承担责任,结合实际情况由乙方和分包商承担

  3、本合同签字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可行性施工方案及报价,由甲方进行确认后方可施工。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承担违约责任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3. 装饰工程合同 篇三

  委托方(甲方):姓 名: 。 住所地址: 。 联系电话: 。

  被委托方(乙方):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企业所在地址: 。 联系电话: 。

  第一条: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工程地址: 。 结构形式: 。

  1、 施工面积: 。

  2、 施工内容:(详见预算项目)。

  3、 委托方式: 。

  4、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6、 工程总造价(大写):(附工程预算书)。

  第二条:质量要求

  1、 使用材料品种、规格、名称(附预算清单);材料质量 须甲方认可,所购材料为质量合格的环保装饰材料。

  2、 工艺标准及质量按照中国轻工装饰协会制定的《家庭 装饰工程质量规范》执行。

  3、 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定补充合同。

  4、 质量保修自工程完工后起为两年。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60% 。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35% 。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自行返工,费用自理。

  2、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乙方支付 甲方合同总造价2%的违约金。

  3、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每拖延一日应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造价2%的违约金。

  4、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自负。如甲方提出施工内容变更,需同乙方协商方案及费用并发生协议。

  5、 合同生效后,由于一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6、 因甲方要求增项过大,施工工期另议,预算外安装项目不计入施工工期。

  第五条:争议处理

  1、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 向当地室内装修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协调解决。

  (2) 通过仲裁解决。

  (3) 通过诉讼。

  第六条:合同变更

  1、 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需变更合同,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并履行签约手续。

  2、 签定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第七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结算凭证以正式收款收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 装饰工程合同 篇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称间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合同总价:

  4、承包范围:

  5、承包方式:

  6、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日开工,预计于 年 月日竣工,合计总工期: 天。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衽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前 天,向乙方提供确认的土建结构图,水电线路图,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并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手续。

  2、甲方要改变房屋结构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手续,乙方方能开工。如无合法手续甲方要强行施工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就提供相关部门的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物业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4、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签字后实施。

  2、确保工作的质量及安全,乙方负责在施工工地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安全后果,由乙方负责。

  3、装饰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不得任意改变审定的设计方案及作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作成品进行保护。

  第六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乙方严格按预定工期完工,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一周内累计八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3、因甲方未按期付款待料等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4、甲方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5、甲方后期负责安装的项目,不纳入工期考核。

  第七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合同约定、验收标准、设计变更以,附,件为准验收。

  2、乙方提供的材料的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要符合预算清单上标明的品牌、规格、价格。如不符合,乙方承担责任。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规格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的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应通知甲方即时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结算清所有款项。如甲方未能在三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保管费,每日50元,办理移交手续后,甲方三日内没结清所有款项,每超过一天向乙方交纳滞纳金30元,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后,可不执行本条例。

  第八条 关于售后服务的约定

  1、水电气线路部分免费保修半年。

  2、装饰工程保修一年。如因甲方使用造成的损坏(无乙方责任),乙方负责维修并收取工本费。由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损伤,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支付成本费用。

  3、保修期结束后,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维修并支付相应费用。

  4、乙方保修期内采用定期回访(包括电话回访,现场回访),甲方也可电话通知乙方的方式进行售后服务。

  5、在竣工交付使用后,甲方要对装饰工程改动的,由乙方负责施工,甲方支付其费用。

  6、单包工程的保修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第九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其它支付方式: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凡因本合同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

  2、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预算工程总金额的10%支付,并结算已发生项目的金额。

  3、在合同履行中,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预算工程总金额的10%支付,并结算已发生项目的金额。

  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负责经济赔偿。

  5、如因乙方原因未按期完工的,按每天30元罚款,如因乙方提供材料不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

  6、如因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在三日内后停工。甲方支付每天30元违约金。

  7、装修各项目按预算书执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 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方能施工,工程竣工后失效。

  2、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设计方案、预算书、施工进度表)。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 装饰工程合同 篇五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合同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工程面积: 房屋户型:

  2、工程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 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预算范围内一次性包死)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 60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工程保修期: 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由承包人开具工程保修单。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大写) (小写) 元

  2、合同签订时按以下方式付款: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四、施工过程中的义务

  1、发包人

  (1)发包人应在开工前,告知物业管理单位及相关权利人,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2)开工前,发包人自行设计的相关要求应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相关记录,并承担相应费用。

  (4)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发包人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承包人正常施工。

  (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不得损害建筑物安全、损害公共安全、影响公共环境),经乙方要求,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7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承包人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再行赶工。

  (8)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2、承包人

  (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一份。

  (2)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发包人审定并签字认可。

  (3)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承包人委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5)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房屋等事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负责解决和协调

  (6)承包人应按工程进度提前通知发包人供应材料,并合理施工按期完成工程。

  (7)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阻塞、渗漏、停电、等事故的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修复并赔偿损失(含有关部门的罚款)。

  (8)降低噪声(节假日及每日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乙方不得使用噪声震动工具进行施工),保护环境,装饰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

  (9)由承包人施工不当损害相邻权利人利益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由发包人先行赔偿的,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六、施工安全

  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承包人必须制定施工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由此引起的任何问题,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七、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单(附表四)和变更图纸,作为竣工结算和工期调整的依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结束时,一并结算。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赔偿。

  八、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按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规范》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执行

  2、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工程变更单的内容作为验收的依据。

  3、承包人应提前 2 天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如发包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组织验收又不提出整改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双方约定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和隐蔽工程进行验收:(1)电气管线、给排水安装工程(2)瓦木工程( 含防水、抹灰、吊顶、墙地砖、门窗、木作等)(3)油漆工程(含涂料、油漆、墙纸等)(4)工程竣工验收

  4、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竣工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 3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承包人,另定验收日期,但发包人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5、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符合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装修后的室内环境必须达到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在装修过程中应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装修材料,可以在工程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进行环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监测室内环境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监测时,家具、窗帘等含污染源的物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检测不合格,应分析原因,如果是承包人造成的,承包人应承担治理费用。

  7、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附表六)及保修单(附表八),承包人应提交工程结算单(附表七 )及有关资料给发包人,发包人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内结清尾款。

  九、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告知承包人,承包人应配合监理公司的工作。

  十、违约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发包 人引起的其它原因影响了工程施工,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承包人因此造成停 工、误工的实际损失。

  (2)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及其它原因影响了施工质量,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3)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发包人承担责任。

  (4)发包人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5)发包人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承包人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或改变房间使用功能造成损失或事故的,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6)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给承包人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损失。

  2、承包人责任

  (1)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发包人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所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由承包人原因逾期竣工,承包人应将发包人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发包人。

  (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予以赔偿。

  (4)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及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应无条件更换为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损失。

  (6)发包人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承包人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承包人有权拒绝,如承包人不拒绝,造成损失或事故的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7)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损失。

  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开工前一方要解除合同,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 %的违约金,开工后一方要解除合同,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 %的违约金。

  4、如一方要变更合同内容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双方同意由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其它约定

  发 包 人:承包人 :

  年 月 日

6. 装饰工程合同 篇六

  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规定》、《居室装饰装修管理实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结合本装修项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装饰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3.1 装修方面:二期客房楼1F-5F客房,楼层走道、楼梯等公共区域装饰工程;1F-5F楼层服务室,强、弱电室墙面及顶面涂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样板间效果图、设计师提供的材料样品等)。

  1.3.2 家私方面:根据施工图配置的固定及活动家具(不含床具)。

  1.3.3 水、电、空调、消防安装方面:施工图中所涉及的开关、插座、灯具的预埋管线及控制面板、灯具安装,不含空调、消防、弱电系统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施工图及报价清单内所含之项目)达到营业标准。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1.6 合同价款:¥ 元(大写: 元整)

  1.6.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即对施工图范围内的总价包干。承包人如有缺项、漏项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都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人、材、机因市场波动的风险、政策性调整的风险等,承包人在投标时已纳入投标报价中。

  1.6.2 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只有发包人指令和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才能产生造价变更。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1.7 工程质量:合格。

  1.8 保修: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本工程质保期两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

  2.2 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及报监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第3条 乙方工作:

  3.1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隐蔽工程应于48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及甲方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能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乙方承担第9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工程完工先先自检合格再申请竣工验收。

  3.2 严格依照设计文件、图样及说明书进行施工,接受设计师、监理和甲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其材料之质量、尺寸、规格等符合设计要求。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3.4 精心组织施工严格管理自身施工人员。维持现场清洁,创建文明的施工现场。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3.5 乙方负责全部工程实施及现场施工进度、协调、品质、安全的管理。

  3.6 乙方须选择一间标准间先于其他房间装修完毕,时间约45天,供设计、监理及甲方检查,通过后再全面进行装饰施工,同一时间内其他房间作基础施工。上述施工包含在总工期内。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2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4.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4 承包人因上述情况要求顺延工期应在情况发生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若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延期报告。则不得就该情况要求顺延工期;若甲方收到报告后逾期不予以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质量应依据《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2 乙方应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并达到合格标准。同时应于竣工验收前10日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两份)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组织验收。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方式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

  如果甲方有变更或新增项目,则费用另计。施工用水、电费由甲方负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方式为:

  6.3 工程竣工甲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预验收,同时申请政府质监部门办理工程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并所有手续完结,付至工程总价90%,余款10%作保修金,保修期两年(自验收合格后起算),保修金分两次支付,保修期满一年付5%,保修期满两年复验合格后付清(5%)。

  6.4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同额发票,甲方于15日内支付。

  第7条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于合同协议签字生效后10日内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保证期自开出之日至整个工程办完竣工验收手续后一个月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无息退还。

  第8条 关于装修材料的约定

  8.1 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必须符合GB5222《建筑工程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及机电配套安装的灯、线、开关、插座等必须满足规范及验收的要求。

  8.2 装修材料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低放射,即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符合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

  8.3 本工程所用主要材料需经设计师、监理及甲方选样确认后方能使用。

  8.4 主要材料乙方应先报详细清单一览表和样品,并标明尺寸、规格、材质、性能、价格、品牌、颜色、产地、以及图案作为装饰施工合同的一部分,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以及环保检测报告。

  8.5 若承包人的施工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应无条件予以更换至符合要求。因此造成的财力损失及工期延误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第9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9.2 应注意安全施工,若发生一切事故,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保险和人身安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第10条 违约责任处理

  10.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三处罚。

  10.2若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质量不能达到合格要求按违约处理,发包人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若承包人整改仍不能达到合格要求则应终止合同并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承包人赔偿一切损失。

  10.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11条 附则

  11.1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11.2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

  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需要进行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1.4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7. 装饰工程合同 篇七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县______乡施工队

  为了顺利完成工程任务,保证工程质量,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特定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承包甲方库区南侧房屋__间翻修和生活区洗澡堂外侧房屋、间装修工程,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程任务,承包形式为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时问:____年____月__日至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工程要求

  1.库区东南侧__间房屋翻修范围包括房顶拆除、更换房梁、油毯、木板、瓦;__间房屋粉刷、吊顶、安装照明线路、供水管、门窗,墙裙底部1.3m为油漆,1.3m以上为涂料面,要求墙面光滑、照明线路不许外露。

  2.澡堂外侧一间房屋粉刷标准和饭堂要求一致,更换电开关,维修照明线路,油漆3个门。

  第四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以国家GBJ300-8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为依据。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验评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技术人员监督检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程序、工程质量实行全程监督检查。若发现质量问题,视影响程度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罚款从承包费中划拨)。工程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其损失有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与要求组织验收。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甲方由刘____、乙方由张__为现场代表,及时解决工程现场中出现的人为问题,并由甲方代表全程监控乙方施工质量。

  第六条依据____省颁布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文件作出工程造价总值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七条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将工程款的90%拨付乙方。

  第八条工程保修期一年,在工程交工后一年内,工程质量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无偿修理,保修期满后由甲方将工程款的10%(工程维修押金)拨付乙方。

  第九条其他条款:

  1.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并遵守甲方营区和库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人为造成的不安全后果负全责(特别是库房安全)。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限,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及保修期满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仓库

  乙方:______县_________乡施工队

  代表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年______月___日

8. 装饰工程合同 篇八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提供订约机会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居间□购买□租赁下列条件的房地产。

  二、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

  2.1物业类别:_________________□住宅□别墅□商铺□办公楼□厂房□其他:_________________;

  2.2坐落(区域):_________________;

  2.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户型:_________________室厅卫;

  2.4□总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至__________元内;□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至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5装修标准:_________________附属配套设施:_________________;

  2.6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2.6.1购房:_________________□需商业贷款□需公积金贷款□需商业与公积金混合贷款□不需贷款

  2.6.2租房:_________________

  2.7其他:_________________;

  三、佣金支付

  3.1佣金:_________________

  3.1.1□佣金为所交易的房地产实际成交总价款的1%(最终交易的房地产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条所限);

  3.1.2□佣金为所租赁的房地产一个月的租金(最终交易的'房地产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条所限);

  3.2甲方应于乙方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委托事项后,即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3.3甲方若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3.4甲方在看过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的房地产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面与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的,都应按照本协议3.1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3.5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无法完全履行,乙方收取的佣金不予退还。

  四、协议的履行

  4.1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4.2乙方应积极、努力为甲方寻找房地产信息,尽快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4.3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或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4.4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变更事项。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甲方在本协议中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是乙方寄发邮件或联系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邮件均视为甲方已收悉。

  六、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为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

9. 装饰工程合同 篇九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员工文化室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施工面积____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施工方进场支付1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后三个月工程无质量问题,剩于10%甲方支付乙方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甲方:

  乙方:

10. 装饰工程合同 篇十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门店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具体门店地点由甲方在《单店工程装饰合同》中指定。

  1.3 合同期限:【36】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1.4 合作方式:在本合同工程区域和合同期限内,甲方可将其新增门店装饰装修工程和合同期限前已有门店店面新形象改造装修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乙方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保证在合同期限内储备富有施工经验的工程专班人员随时接受甲方的开工指令。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或者分包任一单店工程。

  1.5 单店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改造工程,消防工程、空调工程、拆除工程、电器安装、门头改造、墙体改造、隔断墙、地砖、吊顶安装,顶面、墙面装饰、门、储物柜打造、柜台拼装、标识宣传品安装、清洁工程,搬运工程、门店新形象升级改造工程等门店装饰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

  1.6 单店工程承包方式:

  1.6.1 乙方包工包料,即除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外,乙方负责按照“装饰装修设计图”和《施工手册》的要求提供足够的人工和其他材料。

  1.6.2 工程固定单价,即甲方交付给乙方承包的每一门店的工程总价款均统一所列各项目的单价和实际数量进行计算。

  如因装修建材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乙方请求变更部分项目单价的,应向甲方提出变更的申请,甲方同意后,按变更后的单价执行,但本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者在每一门店工程开工至复检合格前,据以计算该门店工程的所列单价不得进行调整。

  第二条 工期

  2.1 开工时间:具体门店工期由甲方在《单店工程装饰合同》中指定。

  2.2 单店工程工期:具体门店工期由甲方在《单店工程装饰合同》中指定。

  第三条 甲方的工作

  甲方将门店工程交付给乙方的,应完成以下工作:

  3.1 开工前一天,将门店钥匙交付给乙方。

  3.2 开工当天12时之前,提供“装饰装修设计图”给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指导乙方按照设计图进行施工。甲方可对设计图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遵照修改意见施工。

  3.3 负责施工现场的水、电、路三通。

  3.4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提出合理整改意见的(不包括设计变更)。

  3.5 进行中间工程、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复检,提出合理整改意见。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

  乙方承接甲方工程的,应完成以下工作:

  4.1 提供的人工应具备相应的装修、装饰技能。

  4.2 乙方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甲方要求采购材料设备,保证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并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如甲方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或甲方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乙双方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4.3 遵守物业管理单位关于房屋装修的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噪音控制等等。

  4.4 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饰装修设计图”和《施工手册》施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装饰装修设计图”或者不按照“装饰装修设计图”、《施工手册》施工。

  4.5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4.6 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或甲方协助房主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7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并负责维修施工中使用的照明、围栏和警示牌等。

  4.8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规定,工程竣工前要达到工完场清,保证在工程交付时门店内的上、下水管道畅通、卫生间清洁。

  4.9 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负责返工(修)、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4.10 本合同期内,每月的10号和25号向甲方汇报正在施工的工程情况,与甲方商讨解决施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

  4.11 工程竣工后,店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甲方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因施工原因导致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返工(修)、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4.12 新店工程未移交给甲方前,负责工程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保护。老店的门店新形象改造升级工程中撤换下的标准件在未由甲方回收前,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以及材料设备或临时工程的损坏,乙方应及时自费弥补上述损坏,保证工程质量在各方面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并保证工期不受延迟,否则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弥补上述损坏,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误期违约责任。

  4.13 及时报请甲方组织中间工程、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遵照甲方意见及时整改,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14 竣工验收完成当天,乙方应负责将施工队及时退场。

  4.15 本合同《施工手册》中所列的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特别说明

  5.1 乙方作为施工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施工条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消除事故隐患。

  5.2 乙方应当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施工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各自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5.3 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不得影响施工进度。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事故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4 乙方提供的人工在施工过程中侵害他人权益,或者遭受他人侵害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不得影响施工进度,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关责任

  6.1 甲、乙双方同意,工程质量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的国家标准及甲方《工程验收单》的要求为准,室内环境达标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准。

  6.2 中间工程、隐蔽工程或全部工程完工时,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隐蔽工程或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使用后,甲方门店经营满一个月时,甲、乙双方应对门店进行复检。各种验收和复检均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对验收或复检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国家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负责返工(修)、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6.3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第七条 工程延期

  7.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设计变更、不可抗力(注:乙方人员罢工不属于不可抗力)以及甲方同意的工期顺延等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迟的,工期顺延,并由甲乙双方书面确认顺延的时间,乙方不承担误期的违约责任。

  7.2 因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甲方应按【200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误工费。

  7.3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第2.2条约定时间实现竣工验收合格的,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度缓慢、验收不合格等等,工期不顺延,视为乙方误期,乙方应按本合同第7.4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和赔偿金。

  7.4 误期的违约责任

  7.4.1 乙方不能按时竣工的,除本合同第7.1条约定外,每延迟一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如在约定的竣工日期当天17时前乙方仍不能竣工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当天17时之前发生的误期违约金不再支付。

  7.4.2 鉴于每一门店工程工期届满的次日为甲方开业时间,如乙方在工期届满后仍不能竣工,造成甲方不能按时并正常开业的,除本合同第7.1条约定外,乙方应按延误期间内该门店应交纳的租金和甲方在相同/附近地段其他门店的经营收益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工程款的结算

  8.1 工程总价款的核算:根据验收时所确定的实际施工量,按照《预算表》所列各项目单价计算工程总价款。乙方不得在《预算表》所列项目以外向甲方主张任何名目的费用。

  8.2 工程价款的支付

  8.2.1 每个单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乙方向甲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8.3 质量保证金:

  8.3.1 质量保证金的交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付【 】元质量保证金。

  8.3.2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息。本合同期满后的【 2 】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50%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2年时,应乙方通知,甲方将质量保证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因乙方怠于或拒绝承担保修责任,质量保证金不返还,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发生的维修费用。

  第九条 保修责任

  9.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装饰装修质量保证书》及《工程保修单》,负责对本合同第1.5条范围内的工程进行保修。

  9.2 保修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有防水要求的部位,例如卫生间、外墙面等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3年。

  9.3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2 】天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保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所发生的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已支付的,可向乙方追偿。

  9.4 每次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标准和整改适用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

  第十条 损害赔偿及其他违约责任

  10.1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应继续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并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单利计算逾期利息。

  10.2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的,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3 施工期间,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乙方的施工行为(包括材料质量缺陷在内)对乙方自身或对甲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0.4 工程交付使用后,因工程质量缺陷导致甲方人员、顾客或/及其财产损害的,即使质量缺陷未在工程验收时发现,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0.5 发生乙方应承担返工(修)、更换费用、违约金、损害(失)赔偿情形的,如工程款尚未付清,甲方可直接在工程款结算时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金额。

  10.6 依据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实际承担法律责任的事项,导致甲方遭受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或者因乙方怠于/拒绝承担责任,甲方通过诉讼途径向乙方追偿,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付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赔偿金或罚金等等。

  10.7 乙方擅自单方宣布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尚未付清的工程款,不再支付。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军事政变、恐怖主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乙方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以及当地气象部门规定的灾害情形、当地地震部门规定的灾害情形或者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灾害情形。

  11.2 合同任何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2.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2.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没有严格按照开工通知书指定的时间进场施工达【2】次以上的;

  (2)没有严格按照开工通知书指定的时间进场施工,经甲方催告后的【2】天内仍未开工;

  (3)误期达【2】次以上的;

  (4)因乙方原因停止施工时间持续达【 2】天或累计停止施工时间达【 4 】天的;

  (5)竣工验收或复检不合格达【2】次以上的;

  (6)擅自分包或转包工程达【2】次以上的;

  (7)不能按时履行保修义务达【2】次以上的;

  (8)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重伤或死亡,或者财产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9)明确表示不履行本合同主要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承揽本合同范围内的任一门店工程;

  (10)拒不遵照甲方的设计变更、监督或验收整改意见的;

  (11)乙方被认为是严重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

  (注:本条所述“以上”包含本数)

  甲方解除本合同时,尚有工程未完工的,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实施、完成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并可使用留在现场的所有材料设备(周转性材料、施工机械除外)和本工程、临时工程,也可以在工程复检合格后解除本合同。

  12.4 甲方拖欠任一门店工程款达【5】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终止,但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尚有工程未竣工或复检的,甲、乙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直至工程复检合格为止;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实际履行,甲方或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6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既不影响乙方承担违约、赔偿和保修责任,也不影响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通讯联络

  13.1 甲、乙双方应负责为每一门店工程指派至少一名工程负责人,分别代表各自委派方落实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13.2 本合同的附件,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通知等等,应当以书面方式送达给对方签收。对方不签收或不出具送达回执的,可以按下列方式邮寄送达:

  13.2.1 甲方的邮寄地址:

  【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

  13.2.2 乙方的邮寄地址:

  【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

  13.2.3 邮件应采用中国邮政快递服务(EMS),并在邮寄凭证上注明所送达的文件名称。

  13.2.4 自寄出之日起满【5】日的,视为邮件已送达至对方。

  13.2.5 如乙方拒签《开工通知书》,或者不出具《开工通知书》的回执,则视为乙方拒绝按时开工,但工期仍按开工通知书上指定的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工期届满工程仍未竣工或交付的,视为乙方误期,乙方应承担误期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4.1 因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4.2争议期间,除出现下列情况,甲、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而停止施工。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

  15.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约定。

  15.2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签订的有关门店装修的合同及附件无效,一切以本合同及附件约定为准。

  15.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 本合同所述附件二、四、六、七、八均为格式文本,其具体内容由甲方根据每个门店工程的实际情况填写或完善,附件五由甲方根据每个门店的实际情况确定。附件九、十为格式文本,由乙方在完成每一个门店竣工验收合格时填写并提交给甲方。

  每一门店工程所使用的附件均构成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据以确定甲、乙双方权责。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1. 装饰工程合同 篇十一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地址、工程量、价款或酬金、完成期、备注

  1、工程项目:

  2、工程地址:

  3、工程预算价款: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5、开工日期: 年月日

  6、竣工日期:年月日,开竣工期限共计天。

  7、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期,经双方驻工地代表签证后顺延。

  第二条 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准备工作

  1、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正式开工前完成现场踏勘

  2、 办妥相关部门批准施工手续的日期:

  第四条 乙方准备工作

  1、施工图纸完成的时间及要求:

  2、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未验收之前由乙方自行负责

  3、材料及配套用品的存放、保护的要求:

  4、施工现场的安全及卫生要求:安全卫生自行负责,并遵守工程施工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

  第六条 设计变更

  1、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

  2、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因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并具等同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2. 装饰工程合同 篇十二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国内经济迅速发展,装饰工程已经成为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装饰工程合同书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饰工程合同书范X,欢迎参考阅读。

  装饰工程合同书范

  委托方:(简称甲方)

  地址:

  施工方:(简称乙方):

  地址:

  兹有____________工程,经双方确定设计、预算,决定由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相互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造价:预算价(人民币)

  四、工程承建范围:

  所有项目以甲乙双方确定的预算书中内容为准。

  承包形式:⑴包工包料 ⑵包工 ⑶部分包料 ⑷业主自购

  五、付款方式:

  1. 合同签定当天,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__;

  2.乙方水电验收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__;

  3.工程完成80%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

  4.竣工验收后____天内,如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将本工程总造价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据为工程主要凭证。

  六、工程期限:

  1. 双方商定总工程为_____天(不含节假日)。开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顺延;

  ⑴工程质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⑵不可抗力;

  ⑶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 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

  2. 对 乙方的施工进度进行审核;

  3. 协助乙方安排施工场地;

  4. 负责办理乙方进场前的报批,报建及工人进场的一切手续;

  5. 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确保工程进度。

  6.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7. 甲方在坚定合同时认可的设计方案,乙方在按设计方案正常施工或已施工完毕的项目,如甲方提出要更改或拆除重做,甲方应补偿乙方施工人员每人每天80元,材料损失按市场实际价格由甲方补偿购买。

  乙方职责:

  1. 乙方提供设计,设计方案以及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2. 必须严格按照执行安全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或补充协议所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并保证正常使用。

  3.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4.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5. 有责任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

  6.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7. 参加工程验收工作,准备验收报告单。

  8. 严格按照双方认可的合同附件《装修预算》所约定的供材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9. 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八、增减项目:

  1. 甲方要求减项的,应在材料进场前提出。否则应按实际情况补偿乙方材料费用及材料搬运费用,并纳入结算。

  2. 甲方要求增加的项目,应在进行 此道工序一周前提出,并与乙方签定项目追加单,工期相应顺延。

  3. 增加项目造价累计超过1000元的,应纳入二期工期款中支付。如已超过二期工程中支付日期,则应在签字项目追加单____日内支付,否则乙方可不做此增项。

  4. 如须更改设计图纸的,提出一方应在进行此项施工五天前提出,并出具相应变更图纸。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通知____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自行停工。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人工损失,人工按80元工日计。工期顺延。

  2. 乙方未按本合同或其附件规定的日期交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可扣除乙方100元人民币,并纳入结算。

  3. 结算款的尾款必须严格按照付款方式支付,否则乙方将根据相关法律要求甲方履行。

  4. 施工过程中所有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验收及保修;

  1. 验收日期以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____日期为准。

  2.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⑴材料验收;

  ⑵隐蔽工程验收;

  ⑶竣工验收;

  3.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4. 双方进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与清洁。

  5.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过程由于手工,用材不合规范,造成甲方使用不便及损坏的,属保修范围。

  7. 保修期为两年:

  十

  一、其他说明:

  1. 所有图纸必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可用作施工,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

  2.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界的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如风暴、地震等)和社会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如动乱、战争等)。

  3.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另定补充协议作为合同之附件。

  4.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工程合同书范X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装修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 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为依据,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单价签认后生效,增减计施工、安装项目。

  4. 乙方按工程总造价收取6%管理费,计入工程款。

  5. 双方商定本工程____个工作日乙方按质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装项目。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日期以施工材料进场的

  第二天计)

  二. 甲方工作

  1. 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缴纳物业管理处所需的一切费用。

  3.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验收、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4. 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需甲方采购的材料。

  三. 乙方工作

  1. 乙方派出专职工地工程监理,负责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严格按照双方签认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3.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四.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签认的报价单中工程款总额的50%(含设计定金),乙方才进场施工。

  2. 工程施工过程中,泥、水、电工完成前期工程,木工进场当天甲方预付乙方

  第二期工程款即双方签认的报价单中工程款总额的30%及增加项目金额的50%:木工基本完成,油漆工进场当天甲方预付乙方

  第三期工程款即付满

  第二次预算(以双方签认项目的单价及实际工程尺寸数量计算)总工程款的95%,甲方预付的工程款以乙方开出的票据为依据。

  3. 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后当天甲方付清乙方全部工程款。

  五.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本工程按双方签认的报价单及其它约定由甲方采购的施工材料,甲方应在各项目工程施工前两天采购至现场,由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质量及要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至施工现场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或规格不符合双方约定要求的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 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由C、D、E、F条款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赔偿:

  A. 不能按期.按时供水电:B、不能保证每天有8小时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的材料、设备:D、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或规格造成返工:E、不能按期付工程合款,而施工工程量未过半,乙方除收取已施工项目的费用外另收工程设计费:F、非乙方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

  2. 乙方责任

  A. 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B、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两年内发现的属于乙方施工安装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维修:C、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D、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E、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处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 关于设计与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 乙方设计师完成施工图后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给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认可后乙方方可施工。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签认的图纸施工.安装。

  3.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的原因,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两天内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机械呆滞、综合管理费延误工期、补偿停工和已采购材料(因变更设计而无法利用所造成的材料浪费)等费用清单。

  4.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两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5.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验收,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乙方视甲方通过验收。若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

  第一通知时间为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看管场地的相关费用。

  八. 奖励和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预付工程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金额的___%加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____元违约金。

  3.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已实际验收合格。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双方签认的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不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判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工程合同书范X3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二)《装饰工程预算书》所列项目。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大写金额) 叁拾伍万壹仟玖佰伍拾肆元整 详见合同附件(二) 《装饰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2、特别费用的约定

  a、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b、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c、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的,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缴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3、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经双方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其工程项目涉及的款项,甲方应先预付30%的工程款,工程进度到50%时,甲方在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工程款。如其工程材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甲方应按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款。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____市地方标准DB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另签定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甲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做它用。

  2、乙方提供的材料,未按附件(二)所报的价格或底于报价和品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施工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 11____月 01____日。

  2、如果是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

  3、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致而造成停工,均不视为误工或延迟工期,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保证继续施工。

  5、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6、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按附件二图纸报价材料等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场竣工验收。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十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担工序及工程的竣工日期。

  4、甲方验收工程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移交手续。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乙方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发生,必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 、乙方必须做好对施工人员参加各类人身保险.一但发生事故乙方自己解决.对甲方无关系.

  4、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

  5、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如果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装饰面损坏或不能使用,乙方酌情收费进行维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双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双方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13. 装饰工程合同 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乙方承包甲方在麦岔六社红苹果幼儿园的内外墙漆装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承包甲方在麦岔村六社红苹果幼儿园的内外墙漆装饰要求具体如下:

  1、装饰位置为四方的全部外墙。

  2、正面外墙水性漆,其余三方全是彩砂,外墙漆价格为26元/平方米,内墙漆价格为23元/平方米,彩砂价格为12元/平方米。

  3、乙方要按照外墙装饰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必须确保质量合格。

  4、乙方在施工的过程中不能损坏和污染已安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装饰物品。若有损坏和污染乙方必须弄好。

  二、施工所需的所有工具及附属设备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乙方在施工的过程中一定要自学遵守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规则,并且聘请专业人员施工。施工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在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向乙方付清工程款。

  五、该协议双方签字便生效,双方均要自觉遵守执行,若一方违约则要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4. 装饰工程合同 篇十四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______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______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家庭居室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为了确保质量,工期可适当延工。)

  第二条施工场地要求

  1、开工前三天由甲方负责进行清场腾场地,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等。

  2、甲方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用水、用电,并要保证施工用水用电畅通。

  3、房管、消防及物业管理对房屋装修的各法规、条例及相关手续,均由甲方负责。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设备管线,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由甲方负责做好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第三条 工程变更

  施工过程中甲方如要求有变动,则须报请该工程负责人批准,由设计师据情提供新方案且经甲方重新签字认可,方可生效。施工现场人无权私自更改。变更部份增加的人工、材料等全部费用甲方承担,按实际数量计算,单价不变,如属新立项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工期顺延。否则乙方有权按原图施工。

  第四条 工期变更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工程变更或非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他自然、非自然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若因双方配合问题引起的工期延误,乙方不负责任。

  第五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每个单项施工应分段查验(包括隐蔽工程),每种代购材料须请甲方配合乙方验收。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发出书面通知,甲方需在三日内到场验收,若超时未验则视为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算后,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二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3、承诺范围为因乙方装修施工质量而出现的破损,由乙方保修。如属于甲方人为损坏及不可抗拒自然力或甲方自购材料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则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4、乙方负责终身维护,并只收取材料与人工的成本费。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元整。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上表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增补项目款随补随付。

  3、工程验收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清单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没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后次日内支付所有工程余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一方未严格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相对应的损失(至少按装修合同总额15%罚收)。

  第八条其它约定条款

  1、在装修过程中,若因乙方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施工而产生的质量问题,则乙方应负责相应返工费及负担有关所需材料费。

  2、若因甲方项目的增补,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以双方确认的工程变更所规定的时间顺延。

  3、装修税金由甲方自理,甲方确定的材料品牌和等级,只要符合要求,乙方有权选择有信誉的商家购买。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工程预算单,已得到甲方的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单价不变,数量则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对此双方已不再有异议。

  3、本合附包括甲、乙双方签字的《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各一套,《工程预算单》一份。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4、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所签署的有关《工程变更单》、〈工程验收单〉、〈甲乙双方装饰材料供应明细表〉等文件均可作为工程完工时双方的结算依据进行结算。

  5、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5. 装饰工程合同 篇十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被委托人):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施工地点:

  ______区(县)______路(村)_____弄(巷)______号_____楼_____室。

  2、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 。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表一)。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_______天:(日历)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工程保修期:______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

  其中:设计费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_元;

  余款:______元,工程验收后一次付清。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正式收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

  甲方提供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签字,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并提交购货发票,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作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4)如确实需要拆革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再行赶工。

  (7)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乙方

  (1)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 审定并签字认可。

  (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乙方委派: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六、施工安全与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遵守1993年7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工程施工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签订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结束时,一并结算。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革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工程质量按1997年9月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庭装饰质量规范》以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合格标准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4、工程竣工结算,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__天以上,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视情况予以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家庭装饰市场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附件计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 价 表

  附表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号 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 价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表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 注

  工 艺 质 量 说 明

  附表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号

  分 项 工 程 名 称

  一 地面铺设部位

  二 墙体工艺造型部位

  三 天棚制作部位

  四 门窗、暖气罩

  工 程 变 更 单

  附表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变 更 内 容 原 设 计 新 设 计 增减费用(+-)

  详细说明:

  序号 分 项 工 程 名 称

  一 家具

  二 卫生间、厨房制作部位

  三 隔断

  四 电气、水管、工建改造部位

  五 电气、其它

  注: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工 程 验 收 单

  附表五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序 号 验 收 项 目 名 称 验 收 结 果

  整 体 工 程 验 收 结 果

  开具工程保修单:编号 保修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年____月___日止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

16. 装饰工程合同 篇十六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部《建筑装饰修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义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期工作日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第二条承包项目

  1、2个衣柜:(其中推拉门限240/平方)

  2、鞋柜

  3、厨房隔断

  4、厨柜门、一面吊顶

  5、厨房卫生间扣顶

  6、电视柜、电视背景墙

  7、客厅、餐厅局部吊顶

  8、全屋双飞粉、墙漆注:所用材料

  ①夹心板为帝森元福1级

  ②九厘板(帝森元福1级)

  ③石膏板(泰山五星)

  ④油漆(鸿昌牌)

  ⑤墙漆(鸿昌牌大桶)

  第三条关于工期约定

  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因乙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施工,按延误工期50/天计算赔偿

  3、因施工变更,停电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已致停工累记8小时按一天工期相应顺延第四条付款方式及诀算

  1、乙方木工材料进场时付元

  2、乙方要木工工程进度一半时付

  3、乙方木工完工,油漆进场付

  4、双飞粉进场付元

  5、竣工验收完工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合总金额及余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协义,并向对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的10%违约金。

  第六条其他条款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方案增加项目,必须提前三天或项目未下料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同意后乙方予以安排施工,增加项目的金额在油漆之前付清。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合同装修项目。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同意认可。

  违约方承担变更项目300元作为损失赔偿给对方。

  3、本工程完工验收前三日由乙方能知甲方按时给收,不得借故拖延。

  因不能按时验收超过约定时间,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4、本合同一式二份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电话:

  年 月 日

17. 装饰工程合同 篇十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综合楼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1.3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暂定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工程结算方式

  工程结算造价编制以《____年_____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____年____月《_____省工程造价信息》为依据,不能直接套用定额及信息价的,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确认品牌及价格后再行施工。特别贵重材料及器材品牌及价格由双方另行面议。工程量按实结算。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壹份(详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7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派置______同志为甲方代表协调现场施工监理。

  4.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和设备必须在7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5.5 乙方应对该单位工程的产品负责,应做好设备、器材的防盗、防窃及产品保护工作至验收交付甲方时为止。

  5.6 乙方派项目经理_______同志负责现场施工工作。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器材,承包人应在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建筑装饰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以及相关的验收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属隐蔽工程的需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隐蔽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接到验收通知后七天内组织验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并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验收合格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开工前按暂定价的20%预付施工备料款_____元。

  (2)工程进度至50%时再付_____元。

  (3)工程进度至80%时再付_____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付______元。

  (5)工程竣工结算后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余款7天内一次性付清。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发包人应在签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发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5.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18. 装饰工程合同 篇十八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 工程代表姓名:

  住 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理人: 工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土建)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及施工图纸)。

  1.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分承包;清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的三种方式中,最终确定的方式为: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 负责到政府相关部门及物业管理部门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手续及费用,(乙方应交的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除外)。

  2.2 负责提供水电为乙方使用。

  2.3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2.4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工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 批手续,甲方擅自同意乙方拆改,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2.5 负责工程质量检查的进度的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任务,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理。

  3.2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进行保管保护。

  3.3 乙方有责任依法保护合同内的权利,有力对抗外界不正常干扰和排除影响正常施工秩序。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 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须双方协商一致,调整有关费用,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之后,方可进行,决不可私自更改,否则,后果由私自更改者负责。

  第五条 工程工期

  5.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任务而影响工期,工期应顺延,使乙方造成的误工,应付误工费。误工按现场实际施工人数计算,误工费按每工日伍拾元收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法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2 因乙方未按约定完成任务而影响工期,工期不应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三天内整改验收合格。

  5.3 因工程变更或外部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应顺延。造成乙方误工损失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6.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办理工程款结算,办理移交手续(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清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工程款付足 %后,余款 %在 天内付清, %留作保质金,在 年内付清。

  6.2 工程保修期贰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应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二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七条 工程的价款及结算

  7.1 本工程的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总造价以合同(附件一)项目为准,预算表只是作为签定合同的依据。大写(人民币)

  材料费: ,人工费: 管理肥: ,设计费: 税金(3.14%) ,垃圾清运费:

  其它费用: ,双方约定,如果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增减部分的工程款按实计算。

  7.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每次支付金额占总金额的%包工包料 纯包工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油漆工进场)

  第三次 验收合格后按下约程序

  注:本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7.3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单,结算经甲方审定同意的情况下,并签署《工程结算单》。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9. 装饰工程合同 篇十九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湖北省室内装饰工程费用定额》和《湖北省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工程概况

  4、 装饰建筑面积:

  5、 承包方式:6、 合同签订地点: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日

  2、竣工日期:日

  3、工期总日期:

  第三条 全同价确定方式:室内装饰定额价

  第四条 合同价款(是否含设计费)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第六条 保修金额: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七条 甲方代表

  1、 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甲方在按规定完成招投标工作,落实工程监理部门后、还应负责以下工作;

  1、 协助办理装修工程项目的工商、消防等相关申报手续。

  2、 开工前消除障碍物、协调外部环境,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3、 无偿将施工所需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 向乙方提供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网线路等建筑施工图,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 负责在装饰施工图、预算单上签字,如变更设计、材料和配套用品需书面通知乙方。并负责组织工和竣工条件。

  6、 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结算款项。

  第九条 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乙方应负责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由乙方负责所造成损失的责任。

  1、 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申报手续。竣工验收后负责整理全套资料送行业主管有关部门。

  2、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按图纸组织施工。

  3、 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工程事故报告。

  4、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

  5、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6、 施工期间负责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等管理费用。

  7、 负责支付项目施工的行业管理、消防安全等管理费用。

  第三章 施工管理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

  1、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五天,向甲方和监理部门提交施工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施工方案后,三天内予以批准和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视为施工已经批准。

  2、 乙方必须按已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部的检查和监督。

  3、 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工程和上岗人员情,将负责办理的有关手续交甲方备案。

  第十二条 因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延误一天,由责任方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赔偿给对方。

  第十三条 甲方如要求乙方按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竣工,应为乙方提供提前竣工的方便条件。

  第十四条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 因停电或停水达12小时,按一天顺延;

  4、 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情况。(经双方施工负责人签字为证)

  第四章 工程质量管理与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部门及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方便。

  1、 施工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乙方预检后,提前24小时局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组织室内装饰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才能继续进行施工。

  2、 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通知书后,48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报告,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予认可。

  3、 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其返工、修改的费用。非乙方责任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五天,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以下资料 套。

  1、 增、减设计变更的文件和工程协商记录;

  2、 外购材料及配套用品的合格证;

  3、 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记录等有关资料;

  4、 工程竣工图;

  5、 甲、乙双方自检工程质量表;

  6、 工程决算报告。

  第十七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五天内、应与乙方联合邀请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且以不出修改意见,乙方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甲方批准,可按期请质监部门验收。

  第十八条 工程未经室内装饰质监部门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运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 竣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消防规定的合格条件。

  第二十条 竣工工程质量和消防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室内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提出来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直到达到全国室内装饰质量标准和消防标准。并承担返工、修改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后,自收到质监结论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半年,工程价款的百分之五留作保修金,保修期内因乙方工程质量引起的损坏,维修费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人为造成损坏,其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章 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

  第二十二条 乙方采购的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品牌、规格和质量等要求,自行采购。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

  1、 种类、规格、数量、价格和提供时间(另附清单)。

  2、 由于材料质量的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代用材料,根据工程需要,需使用代用材料,应事先取得甲方批准。

  第二十四条 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应附合格证明,无合格证明的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必须经过试验后方可使用,试验费由采购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 有合格证明的材料,需要重新试验。经试验合格,由提出重新试验方承担试验费用,经试验不合格,由采购供应一方承担试验费用。

  第六章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结算依据该工程招投标时中标的标底和竣工决算审计的金额为结算依据。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价款,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时应作调整。

  1、 经室内装饰管理部门审核,不符合有关规定;

  2、 甲方确认的工作量增、减或所用材料、配套用品的变更;

  3、 设计变更;

  4、 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第二十八条 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决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查,甲方收到乙方决算报告后,应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办理工程决算手续。乙方在办理完工程尾款结算手结后, 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均须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在施工中,甲方提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由甲、乙双方向甲方的主管部门申请报批后,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施工。因变更导致的费用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一条 因乙方施工责任导致设计变更,应经甲方同意,方可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是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部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双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乙方按有关规定,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提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第三十四条 乙方可根据室内装饰管理论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分包。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合同副本送交甲方。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去何从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失误,均由乙方负责,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自行结算。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支付工程决算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会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退还保修款项,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发包方:(章) 承包方:

  年月日:

20. 装饰工程合同 篇二十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商铺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商铺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装饰装修工程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装饰装修工程设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进行本工程施工,甲方必须提供有关本工程的土建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要求。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合同签订后甲方若有设计更改必须提前______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2、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现场需要必须变更,需双方协商后确定最终施工方案,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3、乙方编制本工程的装饰工程预算书提交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工程付款依据。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装饰装修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大写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佰________拾

  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整,该款为工程施工项目预算造价,如出现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以工程预算书确定的项目单价按时结算;

  2、乙方申明:本公司的施工项目单价为工程定额报价,并非公司临时定价,而是一定时期的固定价格,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预算项目单价双方不得调整。

  第六条工程工期

  1、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甲方自作项目影响乙方施工的;

  合同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给乙方中期、尾款、增项款的;

  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原因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3日内应与确认、答复、延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第八条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遵守甲方管理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开工前,甲方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甲方要采取保护措施。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物资及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如须拆改建原建筑结构,建筑外观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

  3、甲方要配合乙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条维修约定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_______年的保修,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争议期间,除出现下列情况,甲、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而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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