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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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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精选16篇)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历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__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__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__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5%,即__元。

  8.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____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9.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东莞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__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1.2工程内容及做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工程期限____日,竣工日期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元;

  第二条发包方义务

  2.1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2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外界一切影响施工的因素;

  2.3施工期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房间的,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第三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四条材料的提供

  4.1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4.2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五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山东省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部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6.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轻钢龙骨固定验收;

  (2)木工吊顶,石膏板墙体完毕;

  (3)墙顶腻子打磨完工;

  (4)乳胶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

  6.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24个月,24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他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40%__元;木工制作完毕后,发包方按预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30%进度款,

  7.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7.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八条附则

  8.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终止。

  8.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8.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

  8.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附件三: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承包方(签字、盖章):

  发包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2272.00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工程造价为:__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g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________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___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盖):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篇5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____项执行

  (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____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_____

  ¥:__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___执行

  (1)国家标准(2)地方标准(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___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__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__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_____ ;

  (2)其他方式: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__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___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__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__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__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__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 。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篇6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工程进度过半指:

  (2)其他支付方式:

  8.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9.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部门______份。

  11.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字)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篇7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特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面积:

  3、工程承包项目:

  4、工程承包方式:

  5、工程期限___天

  6、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指定先生(或女士)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络及交接协调等。

  2、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要向乙方详细讲解图纸及施工质量的要求,如果甲方的图纸与工程现场有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不及时修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如有增加工程施工项目的要求,要及时通知乙方到现场讲解施工意图,双方谈好价格,并做好笔录,以便工程结算。

  4、甲方在工程开工前,负责乙方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甲方到相关部门做好装修审批手续,提供施工期的水源、电源。

  5、甲方在施工期间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安全等问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醒乙方负责人。

  6、甲方在施工期间,要及时提供施工所用的材料,不得拖延时间,如造成工地没有材料而停工现象,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全部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在用电过程中要认真操作,不能擅自乱拉、乱接、如造成工程事故、及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在高空做业情况下,一定要检查脚手架、木架、及木楼梯的牢固状况,如发现不牢固有松动情况,要及时修改、加固,如不修改加固造成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要保护好原居室内各项设施施工使用功能、保证居室内水电、及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因施工引起的损坏应负责修复,并保护施工现场整洁,每个班组都要及时清理自己施工造成的垃圾,如施工垃圾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别的班组误工、及工程成品损坏,由当事施工班组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图纸施工,在不明确的情况下要及时通知甲方到现场讲解,如乙方擅自做主,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个班组在施工中都要对别的工程成品加于保护,不能破坏别的班组施工成品及半成品,如有损坏应负全部责任。

  6、每个施工班组在开工之前,要认真看清图纸详细计算施工用的材料,如造成材料的浪费及损坏现象由乙方负责。

  7、工地严禁偷窃行为,如发现偷窃材料及工人的钱财现象,按偷窃的价格10倍处罚,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举报者按偷窃所罚款的50%给于奖励。

  8、乙方工地承包后要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在材料到位及水电到位的情况下不得拖延,如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施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

  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省质监局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经认证工程质量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墙体砌砖,室内分割完工、水电、管道及其他隐蔽工程完工。

  2、泥水、木工、工程完工。

  3、油漆工程完工、竣工、整体验收。

  4、在各阶段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分阶段验收,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按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修改,所有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住宅工程保修责任,水电为五年,其他项目为两年,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进行修理。如水电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到现场修理,如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费用由业主负责,如工程材料问题,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付款方式

  双方谈好价格后,乙方开工一星期后,甲方应付乙方生活费,工程进展过半,甲方应付乙方工程完成量的30%,工程结束,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80%工程款,工程验收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的95%工程款,余款5%在工程验收后一年付清。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篇8

  套房装饰装修工程合同

  甲 方:

  乙 方: 装饰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 套房装饰装修 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 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元)

  为人民币 ————

  四、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五、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

  总施工期为 天,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各执为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装饰公司

  代 表:

  代 表: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篇9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巫溪县司法局综合办公楼

  2. 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3. 使用性质:办公室

  4. 房屋结构:框架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建筑面积 400M2,元/M2计取。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即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篇10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____室_____厅____厨_____卫。

  3、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_______天;

  工程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工程价格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六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报告,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一、预防工程范围及面积

  预防工程范围:

  预防工程面积:

  二、工程费用

  依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及双方协商结果,本项工程房屋装饰装修白蚁预防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

  三、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和湖南省建设厅白蚁预防技术规程操作,达到合格标准。

  四、工程验收

  对施工完成的项目,甲方现场进行签字验收。

  五、工程包治期限包治期限为五年。

  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已发现蚁害未进行灭治处理的无包治期限,只进行一次施药处理)

  六、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

  2.及时向乙方通报装修工程施工进度,配合乙方进行白蚁预防施工,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3.包治期间内,甲方如对预防处理好后的房屋进行新的装饰装修,需提前与乙方联系,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否则该工程不享受期限包治。

  4.如果在包治期限内发现蚁害,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防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进行施工防治时,应主动接受甲方现场监督,确保质量。

  2.施工防治完毕后,应及时向甲方交待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3.包治期间,防治范围内发生蚁害,应及时进行免费防治。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一款履行责任,如有违以上任一条款而影响防治质量的,责任有甲方自负。

  (二)、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二款履行责任,如有违以上任一条款导致蚁害发生,在包治期限内由乙方无偿治理。

  本合同一直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名称: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__年__月__日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商铺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商铺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装饰装修工程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元。

  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装饰装修工程设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进行本工程施工,甲方必须提供有关本工程的土建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要求。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合同签订后甲方若有设计更改必须提前______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2、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现场需要必须变更,需双方协商后确定最终施工方案,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3、乙方编制本工程的装饰工程预算书提交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工程付款依据。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装饰装修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大写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佰________拾

  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整,(¥______________元)该款为工程施工项目预算造价,如出现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以工程预算书确定的项目单价按时结算;

  2、乙方申明:本公司的施工项目单价为工程定额报价,并非公司临时定价,而是一定时期的固定价格,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预算项目单价双方不得调整。

  第六条工程工期

  1、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

  (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3)甲方自作项目影响乙方施工的;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给乙方中期、尾款、增项款的;

  (6)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原因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3日内应与确认、答复、延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第八条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遵守甲方管理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开工前,甲方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甲方要采取保护措施。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物资及设备(此费用不计入合同价款中),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如须拆改建原建筑结构,建筑外观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

  3、甲方要配合乙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条维修约定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_______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争议期间,除出现下列情况,甲、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而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页

  (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装修预算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

  1

  2

  3

  4

  5

  6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____________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金额单位:________元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供应时间

  供应至的地点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篇1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就本项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德兴市龙圣碳酸钙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与宿舍楼

  1.2 工程地点:德兴市黄柏乡尚和村工业园区

  1.3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线路图。

  第2条 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承包金额

  本工程统包价,合计总造价人民币 陆拾五万 万元(¥ 65 万元)。

  本合同价格为一次性报价,除经甲方更改设计或变更及双方书面确认增加的项目外,结算价款不作调整,但是因乙方多算、重复计算的工程量或在工程量清单中包括但甲方书面通知不需要施工的该部分工程量应当从总造价中扣除。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明细。

  第3条 工期

  3.1 本工程的总工期为10月15日完工。

  3.2 施工工期不得顺延,除非遇下列情况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签字认可:

  3.2.1 因施工图纸修改(甲方提出修改),影响进度且增大工程量及修改(变更)设计通知书未能在该修改(变更)部分施工开始前3天送达乙方签收而影响进度。

  3.2.2 遇不可抗力而造成停工者。

  3.2.3 因连续6小时停水、停电或一周内停水、停电累计24小时以上。

  3.3 影响工期的情况一旦消除,乙方应当立即复工。因乙方原因导致正常停工时间增加的,乙方应当就该增加的停工时间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4条 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4.1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支付工程造价20%的工程预付款,即¥万元。

  4.2 根据乙方报送的工程总进度计划,装修工程完成并经甲方签认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60%的工程款,即¥ 39 万元。

  4.3 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甲方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20%,即¥万元。

  第5条 奖惩条款

  5.1 以合同工期为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罚金人民币1000元。

  5.2 乙方一次性提前提交给甲方自购材料的明细数量,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概不负责。

  第6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相关条例确定。

  第7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8条 本合同在双方授权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后附工程量及报价清单(附件1)和装修施工图(附件2)、效果图(附件3)、线路图(附件4)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9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篇14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 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 方: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南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 项目地址:

  (2) 项目内容及做法(详见附件)

  (3) 项目承包方式: (半包/硬装/整装), (是否样板房)。半包指瓷砖卫浴等主材业主自购,乙方包手工和辅材;硬装指公司硬装单页所包项目;整装指公司整装单页所包项目。

  (4)※ 项目期限 个工作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确认单》为准。

  (首付款到帐后七天后可安排开工)。

  (5) 样板参观期为三个月:开工90个工作日后再加90天参观期(免费提供给乙方)。

  (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 )(详见附件:预算单)如是只做硬装+水电的(整装的水电按协议里规定设计施工)水电按实际量为准(预算单里的金额为预收款),如甲方觉得数量和预算单出入较大,应当天复核并签字,如拒签字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甲方义务

  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应合法拥有或经所有权人同意。

  (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如甲方不采取保护措施的,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 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 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乙方义务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 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3)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 负责项目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第四条、工程变更

  (1)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填写《装修项目变更单》,由甲方确认签名后进行项目变更,同时调整相关项目费用及周期。未经乙方签字盖章的变更内容,乙方不承担后果。

  (2) 本合同所述及的“工程内容变更”,不仅指具体的项目,也指某具体项目中的具体数量变化。

  (3)硬装包干外项目:如水电、厨房推拉门、排水、防水、卫生间架空回填、基础打墙、砌墙、打磨阳台挡水边等属甲方自做项目。因基础、水电或特殊要求造成铺砖的厚度大于5公分的,甲方自行补齐水泥沙材料。自做项目不能按乙方规定的工期内完成(自做部份工期填写在开工确认单上并签字,水电工期不能超过10天)。造成乙方工程延误的,应该赔偿乙方 50 元/每天,并顺延相应工期。

  (4)包干内项目:如瓷砖客户自购,铺砖也由甲方自找工人铺贴,乙方补贴手工沙水泥45元/平方。

  第五条、工期延误

  (一) 下列情况工期可顺延:

  (1)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

  (2)甲方原因造成材料延期进场的,后期工序及终验延误的所有责任由甲方负责。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的。

  (4)因天气等原因确实不适合施工的。

  (5)因甲方自做项目造成工期延期的。

  (6)因甲方原因未能协调物业、邻居关系,未能按时相关手续造成的延期。

  (7)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时间付款造成的延期,后期工序及终验延误的所有责任由甲方负责。

  (8)如是房门、柜子、橱柜、卫浴等定制品因物流问题损坏属于不可抗拒的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工期顺延。

  (二)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生产或施工原因造成项目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验收和保修

  (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装修手册》的内容组织联合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并

  经甲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验收不合格之处,乙方无条件整改。

  (2) 项目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填写好验收时间和签字。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在三日内不验收或换了装修钥匙或经乙方通知验收时间内不配合验自行入住的视同验收合格,甲方必须按照约定付清全部合同价款,如甲方在三日内不付清合同尾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欠款的千分之五(5‰)赔偿给乙方;乙方有权拆卸并收回所有安装的项目物品。

  (3) 如因定制品已安装主体,但门板附件需更换的,不影响终验尾款可在安装完门板配件后三天内结清尾款。

  (4) ※本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项目保修期承诺:水路保修 伍 年,电路保修 伍 年,防水保修 叁 年,门锁、水龙头、花洒保修 叁 年,其它保修 壹 年;吊顶不做双层板(9厘板+艾特板)不保修;煤气管道不保修;卫生间改动不保修;卫生间防水为业主自做项目的,验收后墙面瓷砖空鼓的不保修;乙方所砌的新墙体在完工验收后开裂的不做保修(具体以竣工验收保修卡填写的项目和时间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

  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

  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违约,乙方不退还已交付的款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合同签订后并开始施工,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总价款30%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违约,乙方不退还已交付的款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200元,并停止施工,工期顺延;如尾款逾期15天未付,视同甲方放弃售后服务。

  (4)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

  方应拒绝施工。

  (5)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

  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项目日期。

  (6) 项目进行施工后,该设计板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

  (7) 如乙方无故停工造成工期延期的,超过工期部分用样板房参观期来抵消,如不够抵消超出部分工期的应赔偿甲方50元/天;因停水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工的,应该及时通知甲方,并让甲方签名确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计入工期天数)。

  (8)如一方违约的,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 、 安全生产 劳动力管理

  (1) 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工作和乙方施工人员进出小区证件费由甲方办理和支付。

  (2) 施工期间,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工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工地堆放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

  (3)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4)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

  (5)此项目不含消防审批、整改及安装等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九条、合同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下表方式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按合同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首付款(签订合同之日)50%

  第二次中期款(铺砖开始三天内)45% +变更款

  第三次尾款(终验后三天内)5% +变更款

  备注:有水电的项目的中期款在铺砖开始三天内交完,没水电的项目的中期款在铺砖验收后三天内交完。

  合同款转入以下指定任一银行账户:

  银行开户行户名卡号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甲方在本合同首页列明的通信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作为乙方送达催款函、工程联系单、对账单、确认单、验收通知等文件的地址或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同时作为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者未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件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受的、邮寄送达的,或甲方故意拒收的,相关文件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不能一致的,应向乙方住所地法院即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附则

  (一)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生效。

  (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三)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门、窗、厨柜、衣柜、家具等属于大件定制品,不能重复使用,在运输过程中会有可能碰撞摩擦,一米外看不清楚表面有凹凸或小地方有花都属于正常现象,不能退换

  合同附件:《预算单》《装修手册》《包干项目附件》《速算单》《宣传单张》

  《活动协议》《定金协议》《主材单》《施工图纸》

  甲方(户主): 乙方:

  现住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 箱:

  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篇1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以下是我们所需进行装修工程的项目和要求,请仔细阅读: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详见附表一):1.墙面处理:包括涂料、壁纸等材料的选择和施工;2.地面铺设:包括地板、瓷砖等材料的选择和施工;3.天花板处理:包括吊顶、灯饰安装等工作;4.门窗安装:包括门、窗框的安装和调整;5.水电改造:包括给排水管道的布置和安装;6.客厅、卧室、厨房等各个空间的设计和装修;7.家具、家电的选择、购买和摆放;8.其他特殊要求。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详见附表二):1.墙面处理:可选择刷漆、贴壁纸或其他材料,确保平整、美观;2.地面铺设:考虑到使用环境和风格,选择适合的地板或瓷砖,并注意安装质量;3.天花板处理: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吊顶或其他翻修方式,并进行灯具的布置;4.门窗安装:选用合适的门窗材料,确保安全、实用和美观;5.水电改造:根据平面布局和功能需求,设计合理的水电管道布置,确保安全可靠;6.客厅、卧室、厨房等各个空间的设计和装修:根据使用者的需求和风格要求进行设计和装修,注重舒适性和实用性;7.家具、家电的选择、购买和摆放:根据空间大小和功能需求,选择合适的家具和家电,并考虑摆放位置以及与整体风格的协调性;8.其他特殊要求:针对客户的特殊需求,可以进行定制化设计和装修。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金额:本合同工程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数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负责独立设计并提供装修施工图纸,图纸一共有三份,分别由甲方、乙方和装饰主管部门各持一份(详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图纸的设计工作,共需制作三份图纸,分别由甲方、乙方和装饰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详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甲方将支付设计费用为元,该费用不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果需要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进行拆改,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在施工期间,如果甲方仍需要部分使用该居室,甲方有责任确保施工现场的保卫和消防等工作得到妥善执行。

  6、负责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根据本合同第七条和第十条的规定,承担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的责任。

  第五条乙方工作

  1、我们会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以及质量标准,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供应

  1、根据合同的约定,甲方应提供装饰装修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具体清单详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为确保顺利进行施工工作,甲方在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之前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将负责提供装修所需的材料和设备(详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在这些材料和设备运送到施工现场之前,乙方有责任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一同进行验收。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见附件十一)

  2、双方商议条款:施工过程中若双方就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质量鉴定。若经鉴定结果显示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时,鉴定过程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经鉴定结果显示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时,鉴定过程所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收到验收通知后,将在两天内组织验收,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双方将办理移交手续(具体内容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3、根据验收合格的双方签字日期,本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针对厨房、卫生间等需要防水要求的区域,保修期延长至五年。在双方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请参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近额(元)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

  2、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乙方需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相关资料交予甲方。甲方在接收资料后,若在______天内未发现任何异议,将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详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将工程尾款支付给乙方,以结清所有款项。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如果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导致另一方遭受罚款或造成经济损失,责任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如未经办理相应验收手续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若因此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3、当一方因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妥善处理合同终止程序,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因为乙方的失误,工程质量未能满足双方所约定的标准,乙方将承担修复责任,但工期不会得到延长。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当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且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可考虑以下第三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篇16

  合同编号: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特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面积:

  3、 工程承包项目:

  4、 工程承包方式:

  5、 工程期限 天

  6、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指定 先生(或女士)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络及交接协调,代办各种证件等。

  2、 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要向乙方详细讲解图纸及施工质量的要求,如果甲方的图纸与工程现场有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不及时修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 甲方如有增加工程施工项目的要求,要及时通知乙方到现场讲解施工意图,双方谈好价格,并做好笔录,以便工程结算。

  4、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负责乙方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甲方到相关部门做好装修审批手续,提供施工期的水源、电源。

  5、 甲方在施工期间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安全等问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醒乙方负责人。

  6、 甲方在施工期间,要及时提供施工所用的材料,不得拖延时间,如造成工地没有材料而停工现象,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全部工程。

  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在用电过程中要认真操作,不能擅自乱拉、乱接、如造成工程事故、及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 乙方在高空做业情况下,一定要检查脚手架、木架、及木楼梯的牢固状况,如发现不牢固有松动情况,要及时修改、加固,如不修改加固造成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要保护好原居室内各项设施施工使用功能、保证居室内水电、及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因施工引起的损坏应负责修复,并保护施工现场整洁,每个班组都要及时清理自己施工造成的垃圾,如施工垃圾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别的班组误工、及工程成品损坏,由当事施工班组负责。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图纸施工,在不明确的情况下要及时通知甲方到现场讲解,如乙方擅自做主,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个班组在施工中都要对别的工程成品加于保护,不能破坏别的班组施工成品及半成品,如有损坏应负全部责任。

  6、 每个施工班组在开工之前,要认真看清图纸详细计算施工用的材料,如造成材料的浪费及损坏现象由乙方负责。

  7、 工地严禁偷窃行为,如发现偷窃材料及工人的钱财现象,按偷窃的价格10倍处罚,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举报者按偷窃所罚款的50%给于奖励。

  8、 乙方工地承包后要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在材料到位及水电到位的情况下不得拖延,如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施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

  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省质监局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经认证工程质量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墙体砌砖,室内分割完工、水电、管道及其他隐蔽工程完工。

  2、 泥水、木工、工程完工。

  3、 油漆工程完工、竣工、整体验收。

  4、 在各阶段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分阶段验收,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按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修改,所有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住宅工程保修责任,水电为五年,其他项目为两年,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进行修理。如水电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到现场修理,如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费用由业主负责,如工程材料问题,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付款方式

  双方谈好价格后,乙方开工一星期后,甲方应付乙方生活费,工程进展过半,甲方应付乙方工程完成量的30%,工程结束,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80%工程款,工程验收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的95%工程款,余款5%在工程验收后一年付清。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签约日期:

22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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