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专柜装修协议(精选2篇)
商场专柜装修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1、装修安全规定
严禁不经甲方审批私自装灯、接电。
严禁遮挡和私自移动损坏或拆除消防设施。
严禁在防火卷闸门下安放货架和物品。(严禁私自移动封堵防火卷闸手盒),
严禁堵塞原有消防疏散通道,或不经甲方许可私自改变消防通道或消防设施用途。
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处摆放柜台、堆放物品。
严禁在过梁和墙柱上乱打孔、乱钉钉子,严禁私自钻顶棚。
严禁在主副龙骨上悬挂重物。
严禁私自移动收银台和电讯设施。
严禁玻璃货柜、货架未打磨边或圆角而交付使用,遗留安全隐患。
严禁施工前不使用公司统一工程布进行遮挡,并严禁工程布及施工材料占用通道,施工人员在挂工程布时不得损坏天花板。
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产生有毒、有害、刺鼻气体的操作。
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POP。
严禁采用易燃材料装潢,货柜制作用材料为A级不燃材料,B1级难燃材料,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刷防火涂料,否则,不予验收接电。
2、电气安装工程规范化管理规定
柜组进场施工须先向甲方提供电施图,经甲方同意方可施工。
严禁外来无操作证电工到商场进行安装作业,严禁木工进行电气安装。
未办申请手续、未有图纸或未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不得动工,而且手续图纸要留存动工楼层,并到工程部备案。
牛眼灯,单只最大容量为50W、12V,轨道射灯,单只最大容量为70W、12V,严禁用220V射灯和碘钨灯。除珠宝及化妆品柜台,其他区域一律禁止使用牛眼射灯。
灯箱必须加装散热孔,并要求结构合理,更换灯具方便。灯箱放置位置应避开商场原有开关箱和消防设备,空调开关等。
荧光灯具统一用电子镇流器,灯具选用节能型(且最好用“菲利浦、索恩、阳光”灯具厂产品),耗电量大、发热量大、光色光效不好的劣质灯具严禁使用。
镇流器、灯管应加隔热保护,导线应穿阻燃PVC管或金属波纹管。货柜内日光灯采用镇流器内置一体型日光灯。如为分列式日光灯,二次线穿管有困难时,应远离灯管,用线卡整齐固定。
库房、试衣间应与商场相通,采用带罩筒灯、日光灯,禁止用白炽灯。
所有用电设备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并满足设备额定载荷要求。电施综合布线及安装须合理、美观,且按国家规范标准严格执行。
所有综合布线的分支接线处接头需穿黄腊管或金属波纹管并加装接线盒过渡处理,单芯导线综合布线必须穿管保护,背柜综合布线需整改的柜增设电源辅助开关箱一个,且各指令开关与负荷载容量相匹配。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须向保安部交身份证复印件方可进场。
施工期内严禁施工人员在商场内吸烟,严格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
夜间施工时,施工楼层必须派值班人员。
施工单位进场的各类工具及施工用料,需经其项目负责人认可方能进场。
区域装修所用木龙骨、木工板等木制品必须刷防火涂料,确保防火安全。起规格必须能承受相应负荷重量。
油漆工艺施工前,应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并在保安部认可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
区域装修如需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品时,必须通知商场保安部,工人下班后全部带离商场
施工人员离场,必须对对现场进行清除,保安部要对其所携物品例行检查,以防现场材料或物品丢失,装修用料出场,需楼层值班管理人员、保安签字认可方能出场。
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规程。
施工单位应配有安全员,对现场人员及物品安全负全责。确实做到防火、防触电、防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
各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听从公司统一的指挥,不经允许不得动用明火,不得乱接临时线路,私接电炉及其它电热设备。
厂家上货、调换商品、搬进、撤出货柜必须经楼层业务经理或公司领导批示,向执勤保安出具手续方可出入,严禁在地面上拖拉商品、货柜,如人工搬运,必须走员工通道。
施工期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施工方负全权责任,且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施工期内严格安全作业,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商场各柜台正常营业。
4、其他规定
装修期间所有垃圾、建渣由专柜自行清理。
装修需要加班时必须提前通知楼层主管一起加班,并由楼层主管通知保安、店值班、后勤等.
在顶棚使用电锤时间必须在每天18点结束,18点后不允许再使用。
灯具在装修后半年内由专柜联系安装方维修,半年后若需公司工程部维修,专柜自己购材料。
5、装修验收暂行规定
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各楼层管理人员应积极与商户协调,要求其配合整改,以保证品牌开业时间。
各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工程部指定人员接火运营,严禁商户私自接电。
验收中,相关人员缺乏责任心,工作不仔细,导致损害商场形象和利益等事情发生的,商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装修过程中应严格照图施工,如有与图纸不符的变更应及时向联营申请,由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施工。
电量申报不得超过审批电量的20%,如确需增加,应有后勤批准,并由工程部根据现场情况核准后方可增加。
6、费用收取:
为充分利用有效资源,并确保各项安全,根据商场规定,对以下费用进行收取。
装修垃圾费:厂家每进行一次装修收取装修垃圾费100元整。
装修保证金:乙方进场装修前将向甲方交纳20__元装修保证金,在装修结束 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全额返还其20__元装修保证金。
柜内照明费:公共照明由商场统一负担,商户自加用电部分,按实际用电量由商户自行负担,收费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的电费标准执行。
对于涉及装修内容的其他收费,将视情况另行规定。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商场专柜装修协议 篇2
甲方:桐庐浙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桐庐浙基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桐庐县学圣路264号;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办公室内棚面(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详见办公室装修清单)
三、工程造价
合同总价:¥:35000。00元。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12月06日
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12月30日
五、质量要求
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
六、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合同价的90%,暨¥:31500。00元;
2、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到期后一次性付完余下工程款。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二xx年月日 二○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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