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创卫工作计划(精选2篇)
民政局创卫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我局健康教育工作将以省级卫生县城复评为契机,创新工作方法,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提高职工健康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
一、工作目标
以通过省级卫视县城复评为目标,通过多种传播途径和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职工的健康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从而达到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
调整单位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健康教育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单位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积极参加县里省卫复评标准学习和健康教育业务知识培训。
(二)建立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
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在单位院落内醒目位置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一年四期,定期更换内容。
(三)大力开展健康知识学习和教育
针对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等人群,采取健康知识讲座、健康咨询、发放卫生知识宣传单或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开展卫生科学知识和自我保健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及其家属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四)积极开展职工健身活动
为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素质,全体干部职工应积极自觉地参加各种文体健身活动,20xx年组织趣味运动会、机关运动会等体育文化活动。
(五)积极开展控烟健康教育
积极开展“无烟单位”活动,在单位禁烟区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提倡领导干部带头禁烟。组织开展禁烟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禁烟氛围,做到单位会议室、办公室等办公场所桌上无烟灰缸、地上无烟蒂,确保单位内无烟草广告。建立各级领导分工负责制,有专人具体实施控烟管理措施,按到已制定的各种规章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确保创建无烟单位的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
(六)加强健康教育的规范化管理
加强对健康教育的规范化管理,做到“五有”:有健康教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场所;有健康教育经费投入;有健康教育必备的硬件设备,有1名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按要求定期开展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体检,并积极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创卫标准学习和健康教育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健康意识观念。依据健康教育管理标准,强化业务指导和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充分认识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
(二)全面推进,典型示范
结合单位行业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突出宣传效果,确保宣传工作整体推进。及时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形成特色,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全面开展。
(三)结合实际,务求实效
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着眼提高干部职工的健康素质。充分结合本局的实际,做到卫生宣传教育与树立行业新形象相结合;卫生宣传教育与提升服务质量相结合;卫生宣传教育与改进行业作风相结合。
民政局创卫工作计划 篇2
一、救灾救济工作
1、按照冬春救助工作进度的要求,积极做好20xx-20xx年冬令春荒救助工作。继续做好各种荒期间调查摸底工作,造册登记并争取完善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
2、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资金,同时加强对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监督工作。加强对重点物资的预控,保证供应,抓好质量管理。
3、配合好市房改办、做好对做好民政对象危房改建的前期工作。
4、完善灾情信息管理机制,重点提高灾情报告时间和准确性;
5、继续做好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工作,明年计划申报1-2个示范社区。
6、继续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知识传播,进一步提高全市居民防灾减灾意识。
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1、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加大指导和监督责任力度,指导督促各区民政局和育才管委会以及各国营农场经办低保机构工作,加大低保规范管理的力度。
2、进一步推进“救急难”试点工作,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3、进一步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平台的建设,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4、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干部依法服务水平,努力强化自身建设。
5、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机制,提升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敬老院项目建设。
三、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
1、全面落实优抚安置业务移交和抓好各项优抚工作。
指导各区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指导各区完善一卡通发放系统,落实优抚对象生活待遇,确保抚恤资金按时发放;指导各区建立优抚对象信息系统,及时做好优抚对象信息资料报送更新工作;指导各区做好烈士纪念设施和零散烈士墓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各区继续做好60岁农村籍退伍兵新增人员的调查及生活费发放工作;
2、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各区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落实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指导各区做好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开拓安置渠道,想方设法解决转业士官的安置问题;继续抓好涉军人员的信访和维稳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和动态管理,避免涉军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指导军休所和军供站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3、积极做好各项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大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的力度,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抓好涉军政策制度落实,解决部队实际问题;进一步巩固军地关系,争取部队对地方建设的支持。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加快推进市园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和园二期工程(A区)建设项目。
2、落实好《*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办发﹝20xx﹞37号)要求,加大力度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3、继续做好出台《市殡葬管理规定(代拟稿)》和《市惠民殡葬补贴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
4、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xx﹞226号)方案要求,继续做好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提炼服务模式,在全市四个区全面推进实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我市困境未成年人的统计、检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等保护体系。
5、继续落实市示范型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6、继续做好收养审批和孤儿生活补助和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同时对全市的事实孤儿(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进行调查摸底。
五、区划地名工作
1、组织实施地名数据库应用开发二期项目,进一步提升地名数据库应用开发能力,进一步拓展地名公共服务领域。
2、组织3—5批次业务培训,对各区民政局区划地名工作的业务骨干,进行对口专项培训,指导各区开展区级地名数据库建设。
3、组织市辖区进行年度界线联检。
4、配合市政府、市人大开展《市地名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和申报工作,争取年内立法出台。
六、老龄工作
1、继续推进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强化老年基层基础和自身建设。
2、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切实加强老年维权工作。
3、认真做好高龄老人津贴的审批,发放工作,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津贴。
4、注重加强老年宣传文体工作,强化老年基层组织建设。
七、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1、督导各区及时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前的村(居)财务审计工作,并在选举前进行通报和公示。
2、指导各区开展村级组织换届前的摸底工作,准确掌握选举的难点、存在的问题与成因,有针对性地指导村居换届选举工作。
3、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督导各区依法进行村(居)换届选举工作。
4、组织各区对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进行上岗前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专项培训,提高村(居)的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
5、督导各区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村(居)务公开检查、抽查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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